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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少女司法覆核警拒示取醫療報告手令 過百人到場聲援 法官押後裁決

爆眼少女司法覆核警拒示取醫療報告手令  過百人到場聲援  法官押後裁決

(獨媒特約報導)一名女子於8月11日的「反送中」示威場合中,懷疑眼球擊傷爆裂,警方上月尾透過法庭手令索取該女子的醫療報告,但拒絕向其透露手令詳情及拿取資料的目的。該爆眼女子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院今早進行聆訊處理申請。法官需時考慮是否批出許可,宣布押後裁決。

代表警方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在庭上稱,警方已取得少女的醫療報告,即法庭手令經已執行,基於公眾利益,不欲手令內容曝光。她指,若果有關警方的調查刑事案件的職務細節被透露,將危害公眾利益。

代表爆眼少女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透露,曾去信警務處及醫管局,反對提供事主的醫療報告,並要求取得手令的副本。但是警方拒絕透露為何要取得事主的資料及手令的詳情,令事主無法從法律途徑反對警方索取醫療報告。他表示,若果警方在事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法庭手令,是不合法及不合理,亦會阻礙事主在《基本法》35條保障下採取法律補救的權利。

法官林雲浩宣布押後頒布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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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名市民到場旁聽,但庭內及大堂座位均已滿,法庭只安排約50個企位,約40名市民未能進入大堂範圍,只能留在升降機出入處。接近開庭時間,法庭職員一度欲關掉通往大堂的門,升降機等候處的市民一度鼓躁,稱關門會令他們連直播對話也聽不到。

另有近百人未能進入法院範圍,聚集在法院外舉標語、高叫「黑警還眼」等口號,聲援爆眼少女,又有人自攜結他、口風琴等樂器,奏和眾人齊唱《願榮光歸香港》。爆眼少女的家屬離開高等法院時,群眾拍手鼓勵並開遮護送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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