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民建聯在四月底至五月中進行對女性偷拍行為的調查,當中一成受訪者曾被偷拍,只有一成人報警處理,民建聯建議當局盡快就窺淫罪立法。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又稱,不少情侶在分手後,未經同意便將對方將私密影像上載到網上及朋友群組,認為目標是要侮辱和要脅對方發生性行為。她建議當局應立法研究相關罪行,「一定係刑事」。她認為搜證上沒有困難,強調只要在不同意下就發放,已屬犯法。
調查訪問了615名18歲或以上的女性,當中近四成被偷拍的地點為交通工具上,即港鐵或巴士等,商場則有兩成七,當中兩成人選擇啞忍,只有一成人報警處理。
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就偷拍行為立法,訂立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調查又發現,近一半人認為偷拍情況嚴重,六成半受訪者認為現時的法例對防止被偷拍私人部分不足,七成六人贊成法改委訂立窺淫罪打擊偷拍。
葛珮帆認為女性被偷拍情況不容忽視,而調查結果顯示三成受訪者無視被偷拍,建議加強宣傳教育,呼籲必須挺身而出作舉報。但葛珮帆質疑,法改會的建議未有涵蓋偷拍女性胸部,認為應盡快立法涵蓋。
民建聯又建議,港鐵應仿效廣深地鐵和日本等地的鐵路,訪置女性專用車廂,減少被偷拍和非禮的機會。但葛珮帆透露,有不少男性向民建聯投訴,專用車廂歧視男性。她曾向平機會查詢,對方回覆指初步相信不涉及歧視,「讓她們多一個選擇」。
記者:梁筱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