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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可否給市民一份書面報告嗎?

按:筆者發起了一個聯署,會於七一遊行直接交給民主黨。

劉慧卿在立法會的政改辯論中說:「有人說劉慧卿你變了,是的,我是變了。」

政治人物、政黨變了,本來不是稀奇,不過,當變得太快太突然,超出了市民,特別是支持者的預期,而又影響到像政治制度如此重要的議題時,則有責任要向公眾交待。否則,大家在缺乏基本了解與理解下,有人指責「背棄」,有人指責密室或黑廂談判,也是很自然的事。

民主黨在政府政改方案表決前夕,獲得特區及北京政府接納其「區議會方案」(五個新增區議會功能議席由一人一票選出),因此決定支持政改方案。何俊仁反複強調,一直有向市民交待。可是,民主黨的所謂「交待」,是不同時間的新聞發佈或向媒體作出片段陳述,之間有矛盾有不一致,卻從來沒有一個系統性的匯報。尤其是現在2012年的政改方案已幾乎塵埃落定,這種匯報應對爭取沒有太多的壞影響,民主黨是否可以把會議紀錄公開?即使沒有,或基於某些原因而不能,民主黨的六人政制小組是否可以事後作出一份較完整的報告,把談判的日期、地點、出席者、會談內容一一交待?

這個要求,社民連的黃毓民提出過,不過,我以為,這個要求應不只是黨派之爭的工具,而是任何公民,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民主黨這次決定的,也有權提出的合理要求。這種透明度,既有助現在的爭論減少一些(不可能是全部)不必要的意氣之爭,也有助日後公民社會建立應有的倫理。

從現有的資料看,至少有以下幾個疑點或模糊之處,需要搞清楚:

1. 談判是甚麼時候開始的呢?

六人小組中的黃碧雲在六月二十一日的特別黨員大會中說過,當民主黨不參加五區公投,中央政府才肯談判,之前完全零回應,因為,中央政府不想「激進派」坐大而令特區政府管治更困難(出處為有某民主黨員在會議中用twitter直播,見http://twitter.com/galileo44/status/16783400064)。但是,據說後來遭何俊仁否認了。

因此,談判最初是何時開始,如何開始,至今仍是不清楚的。去年十二月中,民主黨會員大會議決不參與五區公投,在此前,何俊仁等領導層早已開腔反對公投,那麼,是否這個時候開始中央回應民主黨的溝通呢?還是稍後的時候,即《蘋果日報》所報導的今年3月初,北京委託一位代表來港與何俊仁接洽,表示願意聆聽民主黨政改意見(<會中聯辦談政改逾兩小時無共識 民主黨提五建議交波中央>,《蘋果日報》,2010-05-25,A02)?以至到了四月復活節期間,不少內地「中間人」來港,與不同泛民成員見面?(《蘋果日報》,<中間人傳話「取消功能組別冇得傾」北京寸步不讓泛民強烈不滿>,2010-04-13,A08)

前者還是後者是重要的,這跟中央政府干預香港政黨的程度是有關的,前者當然較嚴重,後者也說明北京政府則是「觀其行」再謀合作的舉動。

2. 「區議會方案」是底線?還是在談判過程中轉移了?

民主黨曾提出五點政改要求,後來又濃縮成三個,主要是要求中央承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低門檻,2020年立法會廢除功能組別,以及2012年的「區議會方案」。

在直至四月或五月以前,民主黨都認為,最後一點都不是最重要。今年三月,何俊仁甚至說過:「我們這次提出的方案重點不是二零一二年,而是二零一七、二零二零年終極普選的設計及制度的落實,其中有兩個必要的條件:第一,行政長官的提名應去除篩選候選人的機制,並由一人一票選出;第二,二零二零立法會選舉不再有功能組別,達致真正普選,分區直選及全港名單制我們都可以接受。這些是必需條件,所以說二零一二年並不是最重要的,是條件訂出來後,要如何啟動現在的政改,銜接日後的終極普選制度,就是我們想提出的問題。」(<專訪: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 香港政制改革的契機和曙光>,《亞洲週刊》,謝曉陽、馬家豪,pp.22-23,2010-03-07)

而李鵬飛於三月中曾質疑民主黨會為「區議會方案」而暫時放棄其他原則。但劉慧卿更說,2012 和2016 年的過渡方案「不是這麼重要」,但必要條件是2017 和2020 年一定要是一個真普選,即特首提名門檻不可高於07 年特首選舉的「八分之一」門檻和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否則她不會支持政改方案。(<李鵬飛:憂民主黨因小讓步轉軚>,《明報》,2010-03-17,A07)

四月中,單仲楷說:「若果對2020年取消功能組別冇任何具體承諾,我睇唔到會員大會有機會通過。」(《蘋果日報》,<中間人傳話「取消功能組別冇得傾」北京寸步不讓泛民強烈不滿>,2010-04-13,A08)

五月底,似乎有些根本的變化。何俊仁被問及,若只有二○一二年區議會功能組別開放給市民一人一票,民主黨會否「收貨」當時他說:若中央只回應該黨訴求的一部分,很難通過政改方案。但政改「六人小組」成員楊森則稱,「唔想咁快關上門」,會繼續傾,而區議會開放給市民一人一票,可確立普選路徑,比政府建議的區議會方案更令市民有信心邁向普選。(<民主黨承諾中央回應個別訴求不收貨>,《信報財經新聞 》,P13,2010-05-26)

自此之後,民主黨便邁向只要中央接受「區議會方案」,暫不堅持其他,支持政改方案。這個轉變究竟的原因是甚麼?是早已準備好了「區議會方案」這個底線,因此在覺得無法爭取到其他目標時,便只好守著底線?還是因應一些形勢或對方開出的條件已退讓了?

3. 是否存在其他接觸?

翻查報章,發現民主黨與中方官員的「正式見面」只有幾次。

四月三十日,中聯辦法律部部長馮巍及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開會,預備日後會見中央官員事宜。

五月二十四日,與中聯辦副主任李剛會面。

六月二十日,再次與李剛會面。

可是,民主黨與中方官員的會面,絕對不止這幾次,這是民主黨也不會否認的,至於還有哪些,似乎沒有詳細資料。

綜合報章報導,三月初,有一京官來港與民主黨磋商,但日期及官員名字皆不詳。在民主黨去信予國家主席胡錦濤之後(三月三日),則再有一名中央代表前來談判,日期及官員名字亦不詳。這段時間的接觸,大概是促成五月底見李剛的成因。

不過,可能更重要的是五月二十四日與六月二十日之間發生的談判。因為,五月二十四日會見李剛後,民主黨跟傳媒表示,對三點要求仍然堅守立場。何俊仁在5月25日說:「中央政府只接受其中一點或兩點係唔足夠,呢幾點係缺一不可... ...呢一籃子要求係互相有關係,我哋唔會只滿足喺修改2012年選舉方案上」,他強調民主黨至今立場清晰,「我哋要有真正嘅雙普選」。(<促中央全盤接受以示立場未軟化 民主黨:政改五建議缺一不讓>,《蘋果日報》,2010-05-26,A08)

從黃碧雲的口中,我們亦聽到類似的說法。普選聯副召集人黃碧雲會後表示,現階段不能低估雙方之間分歧,揚言如中央不能答應新增的區議會議席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及為二○一七及二○二○年的普選作出承諾,普選聯的十四名立法會議員將難以就政改投下贊成票。(<普選聯:不能低估雙方分歧>,《太陽報》,2010-05-27,A04)

當時報章還報導,普選聯及民主黨認為,李剛在會談中立場有軟化跡像,但是,李在對傳媒時卻很「硬」,否定「區議會方案」。當然,他們對是否能達成共識都感到悲觀。再加上梁愛詩亦在5月27日否定「一人兩票」(<指討論功能組別存廢礙進度>,《信報財經新聞》,2010-05-28,P15),情況更不容樂觀。

五月底的悲觀以及堅持,可反映在民主黨在處理中常委及會員大會上。民主黨中委會原定會就政改方案有立場推薦予黨員,但民主黨秘書長張賢登接受查詢時稱,中委會已通過不會就政改方案有「說法」,會直接交由黨員在6月21日直接投票決定黨的政改取態。(<民主黨中委會不擬就政改預設立場>,《信報財經新聞 》,2010-05-28,P15)很明顯,大概到了六月初或六月中,部份民主黨中委會成員便又再次決定就政改方案立場推蔫予黨員大會,何俊仁在六月十三日表示,若政府接納「區議會方案」,會向會員推蔫支持政改方案。(<何俊仁:區會直選方案獲接納願挺政改>,《信報財經新聞 》,2010-06-14,P10)

根據報章報導,民主黨堅持三個訴求「缺一不可」是五月三十日的城市論壇。何俊仁強調三大訴求是缺一不可,中央回應個別訴求不會「收貨」。(<何俊仁:「民主黨賣豬仔,我下台﹗」>,《信報財經新聞 》,2010-05-31,P15),不過,在同一場合,何俊仁亦說:「當然我地仲有空間可講,不會百分之百,」如果最後中央有大讓步,但又未達到民主黨要求,會再做民調,作為是否支持的其中一個指標。最終民主黨九名立法會議員是否支持政府方案,還要視乎黨員大會的投票結果。(<何俊仁:「民主黨賣豬仔,我下台﹗」>,《信報財經新聞 》,2010-05-31,P15)

在這一天之後,便看不到民主黨對三大「缺一不可」要求的堅持,而這段時間,發生了六月七日的喬曉陽講話,仍然堅持曾蔭權的區議會員互選方案「恰當」,雖對普選下定義,但不給予任何廢除功能組別及特首選舉低門檻的承諾。但有趣的是,根據《信報》所說,有不具名的民主黨人說,對情況仍抱着樂觀態度,雖然喬曉陽未作任何承諾,但也未有斷言否定。又有不具名的普選聯核心成員指出,根據「路邊社」消息情況仍有曙光。事實上,在六月中左右,我們看到親北京及政府的政治人物開始轉口風,包括黃仁龍、范徐麗泰與梁愛詩等等。

在五月底至六月初這段時間,是否民主黨與中央官員作了一些沒有公開的會面?那些官員是誰?民主黨作出讓步的過程是怎樣?

4. 最後,究竟會議是完全保密?部份保密?保密的範圍是甚麼?

這該是最起碼最基本的交待。

五月十七日,何俊仁說,自政改方案推出,一直有與中央循不同渠道保持溝通,不過雙方有協定不可透露詳情。(<中央即將與普選聯正式會面>,《信報財經新聞 》,2010-05-18,P13)「詳情」不可透露,甚麼才是「詳情」?會面日期、地點、出席名單算不算?更令人奇怪的是,司徒華又指,閉門溝通沒問題,最重要是將內容公開。(<普選聯或見李剛 社民連促停>,《都市日報 》,2010-05-20,P04)那麼,公開的程度是多少?這個「保密」與「公開」,民主黨都沒有界定清晰。

而且,作為一個要求政黨透明度的公民,我會至少有一個起碼的要求,當達成協議甚至表決後的一段日子,是否可以公開?保密是否有一定時限?

支持方案與否是一回事,要求政黨能有起碼的透明度,是另一回事。民主黨的六人小組是否願意作出一份較完整的書面紀錄及報告公開予公眾?那怕要隱去部份保密內容,我也可以接受。這樣的一份紀錄及報告,對香港的民主生態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