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
趙慧賢 女士, PDSM, PMSM
趙女士:
要求申訴專員主動調查831太子站事件
8月31日晚,香港警察於太子站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引起社會恐慌,公眾強烈質疑官方隱瞞多人在事件中死亡的真相。事發至今一個月,儘管警方、消防處及相關部門已多次解釋事件,但公開的證據有限,不足以闢謠。政府早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反修例風波引發的種種事故,惟政府至今仍漠視市民訴求。因此, 本人強烈要求閣下運用職權,盡快主動調查消防處於8.31太子站事件中的以下行政失當行為,並向公眾披露調查結果及所得資料,讓市民進一步了解8.31事件始末。
1. 傷者記錄混亂,引起公眾恐慌
消防處至今仍未能確認8.31太子站傷者人數由10名減至7名的原因,亦不能排除3名或更多傷者下落不明的可能性。根據消防處的行動記錄,3名被歸類為「紅色」、須即時救治的傷者在記錄中消失前,行動記錄上有長達26分鐘的空白,令事件再添疑雲。另外,消防處亦確認,處方在9月3日及10日修改多個關於傷者人數及警方訊息的項目。消防處雖已曾就上述疑點作解釋,但片面之詞難令市民全盤接受。
上述疑點亦反映,消防處記錄傷者及行動的程序相當混亂。本人認為閣下必須調查救護人員於8.31太子站事件當晚記錄傷者的程序、現場消防及救護人員與控制中心對話錄音、當晚所有事故的行動記錄,及控制中心就錄音作文字行動記錄的程序,以釐清疑點、調查及檢討傷者及行動記錄混亂的原因,當中是否涉程序出錯、人為失誤等,從而提升消防處應對同類型事故的能力,提高記錄行動細節及傷者的身份、傷勢及人數的準確度。
另外,港鐵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能是目前唯一能釐清疑點及程序出錯原因的證據,故本人亦希望閣下向港鐵索取有關片段作調查,讓消防處更準確地對症下藥,避免重複犯錯。
2. 與警方協調困難,致延誤救援工作
消防處曾在記者會上確認,警方至少兩次表示太子站內沒有傷者,阻止救護人員進站。消防處紀錄亦顯示,警方兩度阻撓,令救護人員分別延遲至少28分鐘及15分鐘,才能進站接觸傷者。消防及救護人員當晚也曾多次要求將傷者送往太子站外地面的救護車,惟其後須按警方指示,改經港鐵送往於荔枝角站的救護車。有關指示令至少3名被歸類為紅色、須即時救治的傷者等候至少2.5小時,才獲送院治理,實在令人遺憾。
就此,消防處解釋指,暴力衝突事故由警方作指揮,消防及救護人員須遵從警方指示。但本人認為,救援工作分秒必爭,前線消防及救護人員與警方「協調」、「溝通」往往需時甚久,完全違反救援工作的緊急及人道精神。鑑於目前社會氣氛緊張,大型衝突事故可能一觸即發,本人希望閣下盡快調查及檢討有關暴力衝突事故由警方作指揮的指引/守則,並要求消防處及警方訂立處理同類型事故時須以人道救援為首要考慮的協調機制,避免延誤救援事件重演。
另外,本人認為閣下亦必須調查及檢討引致救援工作延誤的原因,包括消防及救護人員與警方協調的過程,當中困難何在,及檢討接受將傷者改送往荔枝角的指令是否合理及必要等。
人命攸關,8.31太子站事件將持續受社會極高度關注。本人希望閣下盡快主動調查上述問題,並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改善建議,及向公眾披露調查結果及所得資料,以助還社會真相和公道。
毛孟靜
立法會議員
二零一九年九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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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建議閣下向以下部門/機構索取以下資料:
消防處:
1. 8.31晚至9.1凌晨期間,於太子站現場所有消防及救護人員,由出動至收隊期間,與消防控中心的所有對話錄音,當中必然包括曾於太子站月台點算傷者人數的一名見習救護主任及一名消防局局長的對話錄;
2. 8.31晚至9.1凌晨期間,於太子站及附近港鐵站的所有事故的完整文字行動紀錄,包括但不限於太子站鐵路站火警、太子站大量傷者事故、油麻地站及荔枝角站的救護個案等;
3. 有關在暴力衝突事故現場須由警方作指揮的指引/守則;及
4. 救護人員在大量傷者事故中記錄傷者的一般程序,及在8.31太子站事件中記錄傷者的程序
5. 消防控制中心及調派系統人員按對話錄音作文字行動記錄的程序
港鐵:
1. 由警察於8.31晚進入太子站,至9月2日重新開站期間,太子站、旺角站及油麻地站的所有閉路電視片段,以及由8月31日晚至起碼翌晨6時期間,石硤尾站及荔枝角站等港鐵站的所有閉路電視片段;及
2. 上述港鐵站的閉路電視數目及位置,及按位置列出該閉路電視在8月31晚至9月2日太子站重新開站期間之錄影功能狀況(正常或被損毀);如被損毀,請提供其最後錄影時間及損毀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