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接納、愛護同志朋友,亦包括為他們提供協助,但不等於支持香港打開門檻,邁向同性婚姻合法化。有些人謊稱這只是某一宗教(例如基督教內的極右派)的意見,並指這是「宗教霸權」。筆者強調,反對政府就該條例提出的修訂,並不只是基督教,更不只局限於所謂的「基督教右派」。宗教本身並不分左與右,為何有些政客硬把人們分成左、右?宗教的討論只在乎是否合乎自己認同的教義,基督教有其教義,道教有其教義,佛教亦有,左中右之分與內涵何干?
梁美芬在選舉前說包容、接納、愛護同志朋友,選舉後(現在)又說就是因為他們真的關心及明白同志苦況,才高調反對修例去鼓吹更多年輕人走上這條路, 以此推理,梁美芬指的協助應是涉嫌在基督教佈道會為她助選的蘇穎智所提倡,被美國心理學界否定療效的所謂(性傾向)轉化治療,如此梁美芬就差不多在教唆他人從事不道德行為(即以治療為名,以厭惡療法虐待同性戀者);再者,梁美芬能列出除了基督教內,有什麼其他宗教是把反對把同性同居者加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之內,如追求出世的佛教、含有最早的道德相對主義影子的道教、回教、猶太教、印度教、拜火救每一宗教的教衆,未曾公開發言,亦未有正正式式合乎社會科學標準的民意調查,梁美芬便因為信了蘇穎智版的基督,所以便十分清楚他們的意見和教義及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基督右派一模一樣?為什麼基督右派明光社不公開它做調查者及被調查者的宗教背景?是不是怕被人揭穿了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不代表世俗社會的主流民意呢?為什麼基督右派明光社又不委扥有信譽及一定學術地位如鍾庭耀去仔細調查贊成及反對把同性同居者加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者的宗教/政治/經濟背景?我憑什麼去信一個出爾反爾的梁美芬?
再想深一層,我想問為什麼梁美芬會認為主張仁慈博愛的基督教,哪一段教義是以為「同性戀只是一種社會風氣,和嫖妓、包養二奶、吸煙、吸毒同類」?同性戀同居被法例保障會令更多大學生成為性奴?又有哪一段教義是以為「猶如婚姻」在香港的法律上等如是婚姻?又有哪一段教義是以為在法律上保護同性同居者會導致更多的同性同居者出現,猶如同性戀合法化可產生更多的同性戀人仕,又或者因為政教勾結在香港一直是合法才會產生如梁燕城/梁美芬這類的政棍、神棍天天在曾迫害數以萬計獨立基督徒的無神論中共的喉舌報紙文匯、大公報發言?要是基督教聖經真的有如此神奇的教義,看來也要擔心一下它對不懂分「同性同居」和「婚姻」的關係的13/4歲青少年智性成長的壞影響,或者再發動一次投訴聖經,因它提倡違反人權、歪曲邏緝及歧視不同性向人仕!
另外,在傳惑道人的一篇文章有論及各宗教對家庭的終極關懷是什麼, 恕我愚昧,就是看不出哪一宗教的教義以為「同性戀只是一種社會風氣,和嫖妓、包養二奶、吸煙、吸毒同類」? 哪一宗教的教義是以為「猶如婚姻」在香港的法律上等如是婚姻?又有哪一宗教的教義是以為在法律上保護同性同居者會導致更多的同性同居者出現?又有哪一宗教的教義指同性戀合法化可產生更多的同性戀人仕?產生印度教的印度一個性文化開放的地方,在基督右派來到之前,是從來沒有同性戀歧視的,而產生佛、道、儒教的中國五千年文化,亦沒有指同性戀會敗壞風氣,反而指嫖賭飲吹更傷害社會,梁美芬你除了基督右派,你懂宗教嗎?為什麼你硬說你哪一套來自美國的文化戰線論在其他來自中國的宗教有市場?
基督教不分左中右都支持梁美芬,一如中共不分左中右都以為六四屠殺沒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