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案件,無意中炒熱了一單如心廣場舊官司,真是欲蓋彌彰、天意弄人……當年案中的專家證人,就是當時已經公開承諾N年不參選特首的梁振英。
未同大家分析案件之前,先講一下何謂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es), 法庭的要求是:【提供專家證據的人,必須具備相關專長範圍所需的資格、知識及經驗。專家證人應就其專長範圍的事宜提供客觀及不偏不倚的意見,藉以向法庭提供獨立證據。】
最著名的專家證人案件,非回歸前「邱德根做假帳」一案莫屬,本來證據確鑿坐牢難免,但邱德根1993年突然重金禮聘(聽說幾千萬)專家證人,「證明」自己患上老人癡呆。
由於被告邱德根不適宜接受盤問,法官只能無奈終止聆訊。
第二天,邱德根便如常上班,至於那個「斷錯症」的專家證人,可能已經退休嘆世界……
回頭說如心廣場一案(HCA10834/1998),當年因新機場搬遷影響通訊及高度限制、延遲竣工等原因,華懋被政府罰款及追補地價五億多元,華懋不服提出上訴,並傳召曾身為如心廣場工程顧問的梁振英作為專家證人。
案中的關鍵,就是當時代表華懋的梁振英(C.Y.Leung)指(代表政府的Browen Leung)梁寶榮曾向他承諾政府將不會要求華懋補地價,事件是否屬實。
由於雙方曾經多次以電郵、電話、直接會面等溝通,所以法官審議了多項爭議。
為了使讀者較容易明白,我舉出其中一項爭議:
14. Was there an encounter between Mr C.Y. Leung and Mr Bowen Leung on or about 11 August 1996 in Beijing as alleged by the Plaintiffsor at all and if so was there any agreement reached?
其實,政府有沒有承諾免補地價,只屬梁振英質問別人的小學雞問題。有?/定冇?
但梁振英多次以不同解釋去描述梁寶榮承諾免補地價,一時說大家有agreement、一時說大家已有understanding、最後又說只是impression……甚至出現「 那次電話交談中他承諾免補地價」和「同一次電話交談中沒有提及地價問題」的情況。
那年頭,並沒有建制派口中的什麼「黃絲法官」出現,那就讓我們看看上訴庭審視所有證據之後的看法吧。
時任上訴庭法官麥卓智(Judge Muttrie)批評梁振英口供自相矛盾、解釋欠缺說服力、令人難以置信…… 最後判華懋敗訴。
那麼,會否是梁寶榮的一些言行令梁振英有錯覺,誤會政府免補地價?
時任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補充 :根據梁振英的證供,顯示梁振英並非因為錯覺( illusion)而認為政府免補地價。
梁振英向法庭說的,既不是事實,也不是錯覺,那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