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有關反對立法會綜合大樓的特別安排事宜(註一)
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有多位於立法會工作的議員助理,及眾多其他工作崗位會員,均認為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禁止議員助員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1至3樓範圍,並要求議員助理要經立法會文件收發組轉交文件予議員的決定,是不可理喻,亦對議員議政及議員助理的專業工作,是徹底的侮辱。
從近日以立法會秘書處陳維安的處理安排,立法會秘書處、保安及其他行政部門的工作中立性成疑。我們在此無意批評立法會各行政人員克盡己責,但我們沒法對各行政人員之上級或行管會成員的政治中立、確保立法會有效運作有信心。故此,如要議員助理經文件收發組轉交文件,會做成行政延誤,嚴重影響議會議政效率。
再者,要擔心議員助理可通過在1至3樓進出構成保安風險,更是對所有議助同工人格一大侮辱。立法會行管會作賊心虛,才須草木皆兵,禁止同工出入。非議員在會議廳範圍影響立法會會議進行,在現時的《立法會條例》當中以清楚列明相關刑責,無需行管會多此一舉,影響議員議政效率。
本會要求行管會立刻收回6月6日作出的相關決定,維護議員議政能力,還議助同工工作尊嚴。
註一:
立法會綜合大樓的特別安排
謹此通知議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在2019年6月6日的特別會議上, 決定由即時起,於每天24小時(包括非會議時間),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採取下列特別安排,直至另行通知:
(a) 除了由秘書處安排的導賞團外,立法會會議接待不超過30名公眾人士旁聽;
(b) 議員助理不可進入綜合大樓1樓至3樓範圍。議員助理如有需要將文件送交正在開會的議員,可將文件交到綜合大樓地下的文件收發組,由文件收發組代為轉交有關議員;
(c) 議員的訪客只可在其造訪的議員的辦公室所在樓層及5樓活動。議員的訪客在午夜12時至早上6時期間不可在綜合大樓內逗留;及
(d) 在會議廳外安排一條暢通無阻的通道供議員進出,以及劃出記者區供記者進行採訪拍攝。
現特函奉達,祈請 貴處跟進處理,儘早回應訴求。有勞之處,不勝感激,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9372 8592 與本會聯絡。謝謝!
特此函達,敬希回覆。
順祝
鈞安
此致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立法會秘書處
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仝人 謹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