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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勝算論與實力差距論

文首先利申,16年替李卓人助選。極度不撐馮檢基。
但有關初選與PLAN B,想有系統地講幾點。

第一,有關於備忘錄。

備忘錄於初選報名前制訂及由各路參與初選的團體簽署,不論文件名稱為何,都應視為一種各路對初選結果的承諾,既然事關承諾,即事關誠信。

備忘錄當然有相當缺憾,例如公眾事前並不知悉文件內容、事前亦無教育大眾共同支持勝出者的教育工作、投票方法無法反映PlanB取向,但種種都不能作為協調機制內放棄PlanB的原因,因為,是團體之間作出承諾,不代表可以因為「無人知」就背棄承諾!反之即使投票結果是得出了部份同溫層不如意的結果,參與初選的團體都有責任作為教育者,說服群眾在是次補選中尊重結果,並且一同支持民主派初選的候選人,因為這才是參與初選的精神!

如今有自稱進步民主派人仕在協調機制中意圖推倒初選機制,民主動力理應捍衛機制,站出來開誠公佈備忘錄,清晰地指出是誰有意推倒機制,讓相關人仕擔起政治責任。因為目前被破壞的不只是初選機制,更是區選協調以至民主動力整個貞節牌坊。

第二,有關實力差距論。

若機制內部有人認為,馮檢基出陣是必然落敗,因為初選投票結果已反映實力落差。這裡必需清晰地指出,用單票制結果去判決馮檢基的實力是非常不公平。

第一︰市民在投票時亦不知悉PlanB的安排;
第二︰投票結果只能夠反映市民最想那位候選人出選。

用此作為理由去論證馮檢基的實力差距,是扭曲初選結果,僭越選民意志。因為,參考民動的數據,以初選電話調查結果來看,姚松炎佔48.43%,而馮則佔32.68%,差距遠比實體票站少,而且實力差距論的計算中,其實已經是暗示「如果萬一姚被DQ,由馮檢基出選,姚不會為其站台」的意思在內,回歸初選協訂,當中應已訂明參與團體有責任為出選者助選。當中發生什麼計算,提出實力差距論者是否有意利用這個盲點,DQ一些不合己意的PlanB人選呢?

當然,馮已退選,時勢也好壓力也好,總算來得大方,袁海文上馬與否未明,即便PlanBC都退場,不代表事件話事權可以全落勝者手上,畢竟還有新東初選落選者可以考慮,當然不可言為明正言順,但起碼是在機制以內,有個交代。

第三,有關勝算優先論。

有選舉團隊的人仕多番提出,現在應「大局為重」放棄機制,讓最有勝算的人出選,自稱進步民主派(到底是自決派還是進步民主派,問基哥)的人更對馮檢基拋出「你出,我一定出」的威脅。既然如此,那何需舉行初選?一開始就推舉最有勝算的人出選就可以,何須團體出人出力出錢?更何況,這些人仕口中的大局,就只是「一席」。

如果以勝算優先論來說,是否所有選區都要換人?周庭勝算不及吳藹儀,換人;范國威勝算不及李柱銘,換人。民主派的旗號下,不容許有這樣違背機制的操作,如果要如此操作,就不如叫自己做勝算派、投機派 etc.。

之所以我們是民主派,是因為我們尊重政治倫理,尊重誠信承諾,保住這支旗號與信念,這樣才是真正的大局。如果我地無法捍衛我們一直堅守的程序公義時,下次政權違反程序公義,群眾見民主派用一個滿身泥濘的旗號作出指控,有說服力嗎?

議席,我們輸得起;誠信,輸不起。最後,想起早年第一套看的政治電影 - MARCH,已故演員Philip Seymour Hoffman講到一句對白: “There’s only one thing I value and that's loyalty. Without it you’re nothing and you have no one! And in politics, it's the only currency you can count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