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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的爭論(三) - 最低工資的矛盾

上兩篇文章用經濟學說最低工資﹐最後這篇我打算換個角度﹐討論最低工資在理論上的問題。經濟學我是門外漢﹐ 但好歹也算是半個哲學生。這次我跳出經濟學的層面﹐檢視最低工資背後政治理念的否合理。最低工資的支持者﹐ 大多數是左傾政治思想的信徒﹐他們認為工人收入低於生活所需﹐受到無良顧主剝削﹐造成社會不公平﹐最低工資可以為貧窮劃上句號。哲學講求邏輯理性﹐每個用詞也清楚介定﹐才能夠得出合理有意義的結論。若果推論不合邏輯﹐言詞含混有誤導成份﹐就只是口號式的廢話。

右派與左派的政治思想﹐其中一個最大的分別﹐是在於如何去介定何謂公平。究竟生產力高收入高是公平﹐還是人人收入均等才叫公平呢。最低工資支持者認為﹐工人收入低就是不公平。可是若果有最低工資﹐工人生產力多寡與收入脫勾﹐這又是否公平呢。有些工作的薪金過低是事實﹐可是這些工作可能真的生產力很低﹐低到不足以抵消工人的生活開支。工作時間長甚至勤力﹐並不等同生產力﹐生產出來的商品或服務不一定有人要﹐若有人要也不一定買到出足夠生活的金錢。試想象一個古代的農村經濟﹐有些農夫生產很多糧食﹐可以有多餘的糧食去和其他人交換物件。可是有些農夫生產糧食很少﹐有時連自己也餵不飽﹐那個農夫要挨餓又是否不公平。還是有多餘糧食的農夫 ﹐要無條件去餵飽其他吃不飽的農夫才叫公平。當然站在人道立場﹐我們也不希望見到其他人挨餓﹐ 把自己多餘的分給別人﹐只是這叫作善心而不是叫公平。

有些最低工資支持者會說﹐工人要賺到足夠基本生活需要的人工才算公平。好吧﹐讓先假設我們接受這個公平的定義﹐看看會申引出什麼問題。最低工資支持者看來忘記了一點﹐失業工人和領綜援的人也是人﹐若果工人要有足夠 基本生活需要的才算公平﹐ 言下之意是否沒有工作的人就不需要基本生活需要。這算不算歧視沒有工作比低收入工人更貧窮的那群人﹐不用理會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任由他們餓死呢。好吧﹐ 讓他們修改公平的定義﹐改為每個人也要有足夠基本生活需要的入息才算公平。用這個新的公平定義沒有雙重標準 ﹐不過又會帶出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若最低工資等於基本生活需要的話﹐綜援金額也要增加至最低工資的水平﹐ 才算付合公平的原則。咦~ 最低工資等於綜援金額﹐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白痴也看到有問題。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最低工資支持者說謊﹐最低工資其實比基本生活需要為高。至於最低工資能否為貧窮劃上句號﹐大慨只有全部人有工做﹐零失業率的情況下才做到﹐基本上即是沒有可能發生。說最低工資可以為貧窮劃上句號﹐又算不算是跨大效益 ﹐刻意誤導市民呢﹖

人類是理性動物﹐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無可厚非。在最低工資有人工加的基層是直接受益者﹐他們支持最低工資不難理解﹐天下間那有不想加人工的打工仔。另一邊廂請工人的老闆反對最低工資也很正常﹐那有老闆會想成本上漲影響生意。可是有些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基本上他們人工高加薪沒有份﹐他們支持最低工資的理由就很令人費解。若他們以為最低工資的成本全數由老闆支付﹐他們未免太過天真﹐簡直是向老闆與虎謀皮。若他們明知最低工資會導致消費開支增加﹐那麼支持最低工資豈不是與自己荷包作對。或許他們有些人特別有正義感﹐認為工人有公平的收入比商品服務便宜重要。若他們真的這麼想﹐認為工人薪金過低工不合理﹐他們不用等最低工資立法﹐他們在購物或使用服務時﹐大可以給服務員大額小費﹐彌補市場價格與他們心中認為公平人工的差額﹐用實際行動去支持最低工資。可是綜觀支持最低工資的人﹐看不到有人主動支付差額的小費﹐莫非他們在講一套做一套﹐到真正付鈔時就打鼓退堂的偽善者﹖

怪不得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口號叫得漂亮﹐卻找不到什麼合理的理由﹐去推翻反對最低工資者的質疑。支持者可以完 全無視最低工資理論內的重重矛盾﹐非理性地盲目支持﹐要與他們說道理分析最低工資的利弊﹐大慨比說服老闆接受最低工資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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