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掀起就「源頭減人」、「盲搶地」及審批權等與新來港人士有關的討論。各方意見以眾多角度作闡述,有指新來港人士或自由行旅客為本地人帶來諸多不便,亦有意見認為刻下的情況源於過往政策制定的 漏洞以及政府置之不理的態度。過往兩天,媒體產生「新香港人」等新生詞彙,也重彈「新移民來港攞綜援,不願工作」等舊調。今早更有電台主持於節目時指出, 新移民有7成人以上申領綜援,沒有工作的人數則由2千人升至7千人。以關注基層權益及政策倡議(包括綜援、低收入、住屋等)為宗旨的團體,本聯盟認為有需要作出澄清,並嘗試梳解大眾的迷思。
一般新來港人士須住滿七年才可領綜援
由2004年的人口政策始,18歲或以上的新來港人士申領綜援的居港年限由原本1年變成7年(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仍可獲豁免上述的居港規定);居港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數即由72,816人(2004年底)下跌至17,621人(2011年底)。同時,根據社會福利署最近5年的統計數字所得(由2008-09至2012年12月底為限),居港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數為27,197人(2008-09年度)跌至14,843人(2012年底),出現一定程度 (45.4%)的跌幅。至於同期綜援的申領人數,同樣錄得跌幅,由478,562人降至439,216(跌幅為8.2%),前者的跌幅較後者大。
若以個案類別作劃分,獲豁免居港7年規定的申請人,分別以「單親」、「低收入」、「健康欠佳」及「年老」為主,「失業」和「其他」兩類別每年的數字總數均少於200個(個案總數合共9100個)。
僅約一成新移民領取綜援
按照2011人口普查的數據,內地來港未足7年的人口為171,322,申領綜援人數則不足2萬人(包括老弱傷殘,見表2.),明顯地低於所言的7成以上。由此可見,有關「7成以上新移民來港攞綜援」的講法值得商榷。
新移民領失業綜援僅約一千人
另外,以社會福利署審核2013-14開支預算的回覆,過去5年的「失業」(即每月工作不足120小時,不等於全面失業)綜援類別中,家庭成員組合「有1名或以上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受助人,年齡不限」(即包括18歲以下獲豁免人士)由2,691個(2008-09)跌至1,298個(2011-12年),而2012-13年度(截至2012年12月底)則再跌至1,079個。綜合各項數據,「新移民不願工作,而依賴福利」、「沒有工作的人數則由2千人升至7千人」的推斷難以服眾。
因此,本團體懇請社會各界能就現時處境重新定位,客觀審視不同的論述和以實證作推論,切勿純粹將人口政策和福利議題混為一談。同時間,本團體希望眾傳媒繼續為社會把關和監察政府,並為「新移民依賴福利」的說法作出釐清。
小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