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聽到有人話,香港地就算起公屋,都係俾晒新移民住,香港人冇份的。我同意好多人都有呢個印象,不過你知我做學問出身,點都要check下先安樂。大家都可以自己開中原地圖,揀「人口普查-房屋/遷居-五年前居於海外」,就可以睇到全香港各區的新移居人口分佈。
我呢度有張天水圍北新建公屋一帶的地圖,睇下「起公屋都係俾晒新移民住」呢句野有幾真。一睇之下,原來好多座樓都係 0% (有網友解釋話果幾座入伙比較早),係去到天晴邨叫做有幾個數字,但都同所謂的「俾晒」有好遠距離。如果因為呢幾個%就以後都唔起公屋,咁另外九十幾%的本地人點算?順手提一提,呢條數係包晒新移民、外傭、外勞同埋留學生的。如果只計新移民,條數會再低少少。
(註:數據是 2011 年的,天晴邨入伙時間是 2008-2010年)
點解會同大家印象差咁遠?呢個世界有樣野叫 cognitive bias ,例如我關心文化問題,咁我好自然一聽到普通話就會豎起隻耳仔,變相講廣東話的人在我面前係透明的,咁我就好易會覺得一街的人都係講普通話。
嗱嗱嗱,在帽子扣過來之前,我聲明:我絕對絕對認為香港的移民政策好有問題,有好多漏洞同唔公平,基本法二十四條一定要改,單程証資格一定要檢討,審批權一定要攞返,no question about that 。我也相信呃政府呢件事係存在的,also no question about that。
之不過,我都想大家無論做任何的抗爭的時候,推任何一個講法之前,都可以踏實少少。因為如果你個 central argument 可以一野就俾人 KO 的話,對成個抗爭可以是 counter productive 的。結論正確,但係論點論據錯晒,都係冇用架。
14:36 補充
有些朋友說,15% 已經很多了,不能接受。這兒其實是兩個問題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新移民融入香港社會的話,我們該支持還是反對他們可以住公屋呢?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減少新移民數目,反對他們住公屋又能否能達到此目的呢?這兩點好像都說得不夠多。
第二個問題,所謂的「多」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來的。這個討論的源起,是有意見認為「新公屋都係俾晒新移民住」,所以反對新的公屋建設。如果情況不是「俾晒」而是 15% 的話,我們還是不是要繼續反對新的公屋建設,置 85% 改善本地人生活的機會於不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