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修訂中國歷史科課程(中一至中三)》
意見書
引言
2016年,教育局推出《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修訂中國歷史科課程(中一至中三)》諮詢文件,分別提出課程宗旨、目的、題材及課節安排等多項綱領 (下文稱「新中史課綱」、「課綱」)。政府雖然曾舉行兩次諮詢,但未有廣泛採納公眾意見,便已急急將提案移送至立法會,後來2017年立法會在議席從缺的情況下,居然草草投票通過無約束力議案,強硬推行未經廣泛諮詢的新中史課綱,置數萬市民之授權及香港學生之前途於不顧,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再者,新中史課綱本身缺漏甚多、安排失當,令學生難以承受,非但不能解決中史科固有之問題,而且教學宗旨偏頗,有變相實行洗腦「國民教育」之嫌。我們是一群愛好中國歷史的市民,當中有退休中國歷史科老師、大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特此撰文指出中史課綱內容的謬誤與問題,促使政府撤回問題課綱,並希望政府就此召開公聽會,供市民發表意見。
一、課程宗旨
自相矛盾 原則偏頗
教育局推出新中史課綱,當中課程宗旨有四項:一,認識中國重要的歷史事件、人物事蹟、民族發展概況及社會文化面貌;二,理解及分析相關的歷史資料,從而培養學生研習歷史的能力;三,培養優良的品德,以及個人對社會、國家及民族的歸屬感;四,培養學習中國歷史的興趣。四項綱領主次不明,其中第一項的「民族發展概況」意義不明,第四項則自我指涉,撇除以上兩項較小的問題,課程宗旨亦有自相矛盾、原則偏頗等較重大的問題,比照新中史課綱推出以來,政府對公眾疑慮的回應,實在難以令市民放心。
根據新中史課綱第二階段諮詢稿「課程宗旨」部分第一及第二項,中史科旨在讓學生「認識中國重要的歷史事件」、「理解及分析相關的歷史資料,從而培養學生研習歷史的能力」,進而培養第三項所言及的「歸屬感」。然而何謂「重要的歷史事件」、「相關的歷史資料」、「歸屬感」,概觀新中史課綱兩個階段的諮詢稿全文,皆未有就相關詞語提出釋義。若按照字面意思理解課綱所列的四項課程宗旨推論,
學生若已「認識中國重要的歷史事件」,並且能「理解及分析相關的歷史資料」,具備「研習歷史的能力」,則有權選擇及表達其對「社會、國家及民族」的看法,但此看法卻不一定指向「對社會、國家及民族」有「歸屬感」,由此可見課程宗旨有結構性的矛盾。若課程宗旨中的第三條凌駕於其餘綱領之上,則抵消了其他綱領的要旨。
新中史課綱初步推出時曾遭受各界質疑,理由是課綱並未包括六七暴動及八九民運等歷史事件,然而教局副秘書長陳翠華於面對傳媒質詢時,卻表示「不會將『雞毛蒜皮』的事列入其中」,而「中華千年歷史亦難以鉅細無遺放進課綱」,可見以上兩項並非教育局所定義的「重要的歷史事件」,其「相關的歷史資料」亦沒有「理解及分析」之必要。教育局官員語出驚人,展現的史觀令人歎為觀止,社會輿論固然大譁,並按「親共」與「反共」、「建制派」與「反對派」等立場而迅速歸邊。中國歷史科應否包含六七暴動及八九民運,本身固然值得討論,然而,由小觀大、見微知著,此事實在蘊含遠比「親共」與「反共」之爭更深層的問題,亦是教育局有意迴避的問題核心:教育局到底是根據什麼原則採納史實編寫課綱?什麼是「鉅」,什麼是「細」,什麼歷史比較重要,什麼才是「雞毛蒜皮」?
根據「課程宗旨」部分第三項,新中史科其中一項宗旨在於培養學生「對社會、國家及民族的歸屬感」。新中史課綱「課程架構」的「課程設計原則」部分亦指出,初中新中史課程乃建基於小學常識科之單元:「國民身份認同與中華文化」,並透過全面學習課綱選採之中國歷史,「深化和鞏固」該小學常識單元中的意識,以建立「國民身份認同」。觀乎特區政府2012年試圖推行國民教育所採用的手法,公眾有理由推斷,教育局可能依照一己喜好、或因服膺政治任務而以偏頗手法編撰新中史課程,對史料進行選擇性的剪裁、渲染、或遺忘亦毫不令人意外,公眾對此有所疑慮,亦是情有可原。此外,下文亦將提及新中史課綱課節安排失衡,其「詳近略遠」的安排不但使學生無所適從,更難免對歷史的不同章節避重就輕,以免令學生對「社會,國家及民族」反感,從而達到建立學生所謂「歸屬感」或「國民身份認同」的目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