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盛)
很遺憾的,我不喜歡這樣不斷重複觀點。
昨晚(2010.06.28),我應教協理事韓連山邀請,列席教協會的理事會會議,獲得約20分鐘的發言時間,發言後離席,事前他們說明不在我列席時作討論和回應的。我其實不滿這種安排,但最後也到場發言了。
我發言的其中一點,是要求曾阻撓韓連山在教協接見教師的理事或職員,向韓道歉。
教協理事接見教師,理事會守則向來沒有限制,就政改,就政改中教協採取的立場等事,借用場地也十分適恰當。我以為,只有鼓勵而不是阻撓理事多接見教師才對。
事情是這樣的,2009.11 政改諮詢文件發表以來,教協一直沒有諮詢過教師,只在《教協報》發表過一些文章,鼓勵教師連署以「三點要求」為基礎的《政制宣言》,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週年工作報告,其中有教協加入普選聯的項目,卻從沒有就政改諮詢教師意見,更遑論就最後的妥協諮詢教師。
不諮詢教師並不符合教協做事的一貫傳統。教協過去就重大議題諮詢會員的例子不少, 包括:1998.09.14發表《建議簡化中六收生程序諮詢稿》,1998.10.12 發表《回應大學三改四改制諮詢稿》,1999.11.08開始關於教育改革徵集教師意見,2005年1月發表的《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教師意見調查》,2005.05.09發表的《專科教學津貼.問卷調查》,2006.07.04發表的《中學殺校政策.意見調查》。新近的例子是2007.05.03與教統局會面提出五大權益訴求,五天後即2007.05.08就邀請會員代表出席諮詢會。
至 2010.06.22,通過 FB 陸續收到教師的訴求,他們認為,就教協此次關於政改的取態,應搞清楚一些事實,也應交流一下觀點。
2010.06.23,韓連山致電教協,預約了週六上午的場地。稍後,職員來電問明現場座位安排,一切如常。可是,再稍後,韓卻接連受到阻撓,「理由」分別是週六場地不外借、要與其他理事商量等等。這些理由都已背離現有制度,只不過是掩飾阻撓個別理事接觸教師的意圖。很明顯,有人不想韓見教師,起碼是不想在教協的地方。
或曰:韓會見教師不屬會務範圍,加上理事會未作討論,教協不應借出場地。雖然或有人以為這振振有詞,但其實不過是奇哉怪也。政改議題,為甚麼不屬教協會務?為甚麼教協可以參加普選聯,會長可以任普選聯召集人,普選聯可以在教協召開記者會,理事和教師商談政改之事就不屬會務?
理事會未作討論之說也不合理。我不知道教協變成怎樣的一個組織了,個別理事接見教師原來都要先經理事會討論嗎?這是以前未有的事,今天和將來也不應有,如果有人說出這樣的觀點,或者可與專權者相比了。其實,就以我任理事和職員的十年中,未經理事會討論即接見會員或非會員,可謂無數,據我所知,也不獨是我如是。
或者也有人會認為,韓不應在會內爭取不果後把這些遭阻撓之事告訴我,或者我也不應公諸於世。持這些觀點的朋友,下次聯署聲援各受打壓的維權人士時,或者可以想想,遙遠的,求諸他人的理想和價值,怎樣在自身的、近距離的生活中體現出來?
很遺憾的,我不喜歡這樣不斷重複觀點,但我不得不這樣不斷重複,直至教協理事中的朋友明白,他們這樣對韓連山是錯誤的,是應該向他道歉的。(2010.06.29,歡迎廣傳本文給你的教師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