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佈2017年政改方案後,相關細節,相信市民已有初步了解,然而當中最值關注的是出閘及全港投票過程。
在出閘方面,採用「逐一表決」的方式投票,每名提委最少支持2位參選人,參選人需得到過半提委支持(即達601票或以上),而最高票數的兩至三位將可出閘。
首先,由於提名委員會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維持1200人的架構,500萬選民根本沒有機會參與,認受性固然會下降。其次,部份提委一向是親建制人士,換句話說,深得中央喜愛的參選人,要取得601名提委支持,其實是易如反掌。至於其他參選人一如既往,只是充當陪跑的角色。
再者,將出閘門檻設定在一半,不就是再降低認受性嗎?林鄭司長一直強調沒有優化空間,但細心一看,門檻若提升至三分之二,或能稍為提高代表性。還記得梁特當選之時,只是得到689票,也未達三分之二的水平,既然政府要進步,但卻不考慮作出優化,實情或是擔心某人沒法成功連任。
在投票階段,方案規定只設一輪投票,500萬名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投 票,「白票」會視為無效選票,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而且不需取得過半數支持。
出閘需過半的規定,反映政府認為過半數已有足夠代表性。但是,理論上,成功出閘的很大機會是親建制人士,再參考目前社會對袋住先的看法,候選人取得過半選票的機會更為渺茫,那麼政府到時還能聲稱選舉是有認受性,而當選人亦有代表性嗎?在筆者的角度,政府選擇「當選不過半」,某程度是相當陰險。
最後,近日政府大力宣傳政改「一定要得」,態度的一百八十度轉變,更加肯定市民的堅持是正確的。政改能否通過,泛民的否決成了當中的關鍵,在此希望泛民能夠審時度勢,不要臨場打退堂鼓,投下那不應投的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