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註:原題:《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Financial Extraction and the Growing Wealth Gap》,公私合營(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部門和社會投資者之間建立合作伙伴,來提供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或者相關服務的一種方式。廣義來講是一種合作關係,狹義是一個項目融資的模式,包括BOT、BTO、R+P等多種模式。香港很多大型的基建都用這個模式運作,比如迪士尼樂園、屯門曾咀污泥焚化爐和香港四條隧道都是用公私合營的模式。惟香港很少去探討這種模式會為社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以下是一篇來自英國Corner House網站上的文章,Nicholas Hildyard 於人民vs 民間融資計劃論壇(今年11月)的演講內容,他提出有很多證據顯示公私合營的模式加劇貧富懸殊。
Nicholas Hildyard
首次發表:2014年7月31日
此演講主要從「不平等」的角度來探討地方基礎建設的公私合營(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因為現時不論是全球,或是區域間,甚至是國家範圍內均有個人財富不均衡的現象;換言之,財富過度集中於越來越少的人手中,而貧富懸殊也越來越嚴峻。
自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公私合營模式在全球各地均有上升的趨勢。目前有超過134個國家都有採用此模式,並且開始從實體基建擴展到「社會性基建」,例如學校、醫院以及健康衛生服務。大部份增長的公私合營例子都發生在拉丁美洲的中等收入國家,以及加勒比地區、東亞和太平洋地區。
在南非萊索托(Lesotho)新成立的公立醫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來說明公私合營中的不平等現象 – 通過提供現金補貼,或提供付款或收入的擔保,公共部門往往是承受合作項目的財政風險的一方;事實上,建立新醫院所花費的錢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公眾」的錢。而資金利潤則總是被私營公司提取並流到國外。
現時多了好幾個新的機構參與基建融資 – 從私人股本和創業基金,到對沖基金、私人銀行,以及退休基金;在整個建設及運營過程中,每個機構都在收取費用及享受利潤。
確實,對於私營機構來說,「基建」不像房產那樣可以帶來穩定的、長期的、合約性的現金流量。公私合營項目則正好提供了一個穩定又有保障的收入來源。項目的設計目的就是建立多個資金流動的渠道,通過任何人均可買賣交易之貸款、衍生工具、股票、證券的收入來源,以及合同銷售等途徑,將資金轉化成私人利潤。單是一個公私合營模式之項目就可以為了對沖風險,而實現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附屬交易。
因此,要建立什麼基礎設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哪些基建可以為私營機構帶來長遠的經濟利益,而國家或公共部門的立場跟基建投資者和私人公司的利益亦越來越一致。
事實上,公私合營模式關心的並不是建立和提供公共服務,而是如何通過建立補貼制度、財政優惠、資本市場、監管制度和其他必要的支援體系來把「基建」轉換成一個可以產生高於13-25%的平均回報率的資產類別。
一言以蔽之,公私合營模式之重點並不是融資(這只是順便做做的附屬活動),而是金融的發展。
英文原版: http://www.thecornerhouse.org.uk/resource/PPPs-extraction-wealth-g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