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教師同盟
2017年8月18日
新界東北案13名示威者被判入獄8-13個月不等,重奪公民廣場案三位學生領袖被判入獄6-8個月,政府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和律政司袁國強等)不但不為政權缺乏人民認受而羞愧,還公然運用司法手段來打擊異見者,為了鎮壓反對聲音而不惜進一步傷害青年,撕裂社會,其恬不知恥的行徑可謂令人髮指。
每一個當權者必須為一再打壓民權負上責任。上訴庭楊振權法官的判詞中對「以法達義」的評論,我們不能苟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濫用上訴的權力,對和平示威的民眾窮追猛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可以卻沒有煞停覆檢刑期的要求,暴露的是口蜜腹劍的圖謀。不容當權者借司法的面紗隱藏其錯誤,因此我們放諸公論,直斥其非。
政權若已缺乏人民認受,理應盡量尋求諒解與和解,而不是將無私為公的青年投獄,企圖以剝奪他們的自由來威嚇人民,迫使人民噤聲。可是,本來參與和平示威的新界東北案參與者衝進立法會,其實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強行通過撥款的制度暴力所致;雙學三子闖入公民廣場,反抗的是中共政權攔阻香港民主步伐的不公不義。彰彰甚明的正是,司法沒有因示威者為公民抗命入獄而變得公正,政權沒有惡待無私青年而變得更民主和平等。
作為教師,我們為這群年輕人感到自豪;對當權者重判善良正義的青年感到遺憾。不過,當權者的打壓只會徒勞,因為,年輕人的理想和追求公義之心,並不會被牢獄困囿,只會更堅強更牢固。
青年是社會的未來,打擊青年就是自毀未來。民主潮流,浩浩蕩蕩,當權者的錯誤,歷史不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