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話佢俾網民網絡欺凌。
我腦裡立即彈出「鄭嘉穎.jpg」(唔明自己Google),你俾人網絡欺凌?你係咪kai㗎?你係特區之首,你雖然只係小圈子777票「選」出嚟,但你始終係一個掌握公權力嘅政客。一個有公權力嘅公職人物,即使係做得幾好幾差,有人批評甚至鬧好正常,接受唔到民眾批評嘅,冇資格做政客。喺文明社會,政客就算要告批評者誹謗,門檻都超高,因為民主社會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就係保護人民有鬧當權者嘅權利。
況且,你講乜Q嘢網絡欺凌?網絡欺凌首要嘅原則係權力不對等,被欺凌者相對於欺凌嘅一方冇權冇勢而造成傷害嗰啲先叫欺凌。林鄭你係香港政府之首,你話俾人欺凌?你而家係無權力嘅一方咩?你有權力洗Q晒香港人啲儲備、有權違法褫奪公民參選權、有權指揮全港幾萬個永遠好人嘅警察玩死啲示威者、有權司法迫害反對派,連媒體話語權都係你手上,你俾人欺凌?
咁事實上林鄭俾網民鬧得狠,點解鬧得狠?咪就係因為你做嘅嘢仆街得很。
民主世界係咪少啲人鬧當權者?我唔肯定,但我肯肯定民主社會啲人民,佢地唔順氣唔一定要鬧當權者,佢地只需要下次投票嘅時候投對家就已經可以。香港人唔滿意你做中共走狗搶香港人錢咁仆街,佢地有冇得下次唔投票俾你?冇吖嘛,咁所以咪只能夠鬧無仆街囉,唔通咁樣叫欺凌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