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愛護及服務香港的人聯署

愛護及服務香港的人聯署

2019年6月23日緊急呼籲

致特首閣下的聯署信:

我們是一群愛護香港,多年來為公眾服務的人士,自本月十四日作出緊急呼籲後,香港的情況令人憂心忡忡,故再聯署,懇請 閣下盡快回應以下訴求,令社會回復正常運作。

(一)立即公布撤回法案

政府仍未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修訂)條例草案 (下稱“法案”):「暫緩」不是撤回。只是取消恢復二讀辯論的通知。「撤回」法案則是取消法案,政府若要重提,便須整個立法過程從頭做起,猶如提一條新的法案。政府稱沒有計劃繼續工作,到了明年7月會期終結,法案便自動失效。但在這段時間,其實是延長了法案造成的不穩定,堅拒撤回,只會加重各界疑心,不能完全放下憂慮,回復正常。在此時刻,初心不再重要,因為民心盡失。而且,撤回法案有先例可援。

(二)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事件

今年六月,已連續兩個星期日有過百萬香港市民上街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這是香港歷史前所未見的。有無數的投訴指六月十二日香港警方採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但亦有人稱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磚塊,這一切必須公開、公正地查明真相,以彰顯正義,療癒各方的傷口,消除彼此的不信任,否則我們擔心類似的衝突將會持續,甚至會引致流血事件及對社會帶來無可彌補的傷害。

所以,我們在此促請當局盡快按照<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由一位或多位具公信力的人士帶領,全面調查政府處理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切事情,不單局限於因修訂而引發的警民衝突。

(三)立即收回特首及警務處處長定性6.12為「暴動」的說法

6.12的衝突中,據警方稱,有32人被拘捕,其中被控「遊蕩」的8人已撤銷控罪,餘下仍有24人,包括5名被控以暴動罪的人。

「沒有暴動,只有暴政」,是6.16 大遊行中最響亮的吶喊之一。根據《公安條例》,觸犯暴動罪的行為,是參與一場根據條例定義為暴動的集會。如果沒有暴動,就沒有人犯暴動罪;反之,如果6.12 的示威是一場暴動,那麼所有參與者都涉嫌犯暴動罪。

不少人上街遊行,包括6.21包圍警察總部的市民,相信都與特首及警務處處長不合理的定性6.12為「暴動」有關。香港人用和平方法示威,國際社會及多國領袖高調讚揚香港人的公民質素,與特區政府指自己市民為暴徒成強烈對比。特首及警務處處長應接受民意,立即收回這不合理的定性。

聯署人:(排名不分先後)
布簡瓊
朱幼麟
余若薇
何秀蘭
何沛謙
何俊仁
李永達
李柱銘
李華明
李鵬飛
吳靄儀
林鉅成
施祖祥
陳方安生
陳家洛
殷志明
梁家傑
張文光
單仲偕
黃宏發
張國柱
楊森
鄭家富
劉慧卿
歐耀佳
黎慶寧
蕭寶珍
張玉堂
方敏生
盧子健
練乙錚
李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