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波合法化快要15年了(2003年8月1日,政府正式將賭波合法化),由當年政府信誓旦旦聲言會維持不鼓勵賭博政策,到了今日,足球博彩的投注額每年已達接近1,000億港元。(1) 我們找回當年監察賭風聯盟對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提出的訴求,再對比今日的現況,大家自然知道政府如何縱容馬會開賭。
監察賭風聯盟當年的要求如下:
1. 營辦團體必須在投注站的入口及當眼處註明賭博的禍害
2. 營辦團體必須在宣傳品上印有賭博的禍害(面積不得少於宣傳品的十分一)
3. 營辦團體不可在電子傳媒的黃金時段和第一類刊物,刊登廣告或發放賭博資訊
4. 營辦團體開設投注站的數目及面積應定明上限以作規範,更不得在青少年中心及
學校鄰近開設
5. 營辦團體不可在投注站以外設置任何投注設施(如在食肆、酒吧擺放自動投注機)
6. 營辦團體應設定每週可供投注場次的上限和不應就非頂級聯賽賽事開注
7. 營辦團體每年需設定最少連續一個月的「冷靜期」,不得就任何賽事開盤
8. 營辦團體絕不應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士推廣賭博,包括於賭博活動期間(如:
賽馬日)接待青少年及兒童
9. 營辦團體不可冠名贊助任何體育項目或活動
10. 營辦團體在推出新玩法前,應先獲足獎會批准
11. 營辦團體在網上推出互動遊戲或其他宣傳活動時,不應准許未成年人士登記
12. 營辦團體若違反守則,例如容許未成年人士進入投注站或投注,應有明確罰則
令人覺得諷刺的是,上述12點,部份列舉出來時,為的是預防馬會藉此鼓吹賭風,豈料竟然成真,本來馬會沒有「大做特做」的,但現在都做了。最可怕的是,今日馬會已經不用依靠電話投注和投注站,一個網上戶口,一部簡單的智能手機,青少年已經可以安坐家中「邊睇波邊落注」。我們不禁問,今天馬會手機下注程式,和外圍那些所謂「非法網站」,除了合法非法這一線之差外,到底有何分別?還有甚麼措施可以保護青少年,不讓他們參與賭博呢?還有甚麼安排可以確保馬會不會鼓勵賭博呢?
參考資料:
1) 在2016至2017年度,馬會在足球博彩的投注額達927億港元。參:〈立法會七題:遏止青少年賭風蔓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8年5月9日,網址(2018年6月4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