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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母親的困惑

在職母親的困惑

攝:Alex Leung

今天是母親節,人人都誇讚母親的偉大。但「母親」的身份在職場上有怎樣的想像呢?筆者常常聽到這些說法:

「嘩!佢又生呀,真係唔洗做咩?」
「這個項目交給其他人了,你地阿媽咁忙,我明白嘅,我們都係為你著想咋。」
「我知你要準時放工照顧小孩,但我們需要你OT,誰都躲不掉。」

母親=/= ideal worker(理想員工)

這些說話,很多時候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只是反映人們腦子裡刻板的想像 – 在職母親不是好員工,因為好員工必須全程投入工作,心無雜念;但在職母親被認定為 “uncommitted workers”, 因為她們作為女性、作為母親必然將家庭放在第一位,拉扯了她們的時間和精力。這些假設很多時候都是虛構的。筆者曾遇到一次有趣的經歷。一天,某同事鼓勵我出席某會議,說不好意思,要從我孩子手中奪走我。我大惑不解,因為我不能出席會議的原因,是要發表研究結果而不是孩子的原故。

過往不少研究發現所謂的 “motherhood penalty”,意思是有孩子的女員工在薪酬上、晉升機會、被錄用的機會都比較低。而她們必須在能力上比沒有孩子的員工更優勝,才可得到同等的待遇。除母親以外的員工沒有這些 “penalty”。

“Ideal worker” 與家庭的不協調

事實上,在香港,十分多的專業界別,如醫生、律師、老師的行業等都有期望員工「隨時候命」的態度,不太尊重員工的私人時間和家庭時間。現代科技更是鼓勵員工在下班時繼續工作、回覆電郵。有些學校的老師更被要求下課後也要在whatsapp群組回應學生的題問。香港社會正是一個不尊重家庭的社會。

政府的家庭友善政策

這些大趨勢與政府推動的家庭友善政策背道而馳。每年家庭議會(Family Council)選出家庭友善僱主,注重的都是硬件,如機構有否提供哺乳室,有多少天的男士助產假,有沒有舉辦家庭同樂日(試問誰想在週末與老闆「同樂」呢!太折騰了吧!) 。就算是硬件,香港的家庭友善政策十分欠缺:環顧亞洲已發展國家,香港的產假是最短,也欠缺法定條文規範標準工時或最高工時。香港更沒有育嬰假/育兒假,韓國和日本早在十至二十年前已有這些政策。在軟件上,香港更是不堪,因「母親=/= ideal workers」概念根深柢固。

如何改善局面?

首先,必須改變 “ideal worker”的概念。例如: ideal worker 不一定是長時間工作的員工,而是有效率的員工。Ideal worker 也可以是有家庭和孩子的女人,她們不一定被分了心,反而是更有目標去努力工作的人。

其次,在職母親必須肯定自我,明白不一定是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的才是好母親。她們在職場上的拼搏也可以成為孩子的榜樣。可惜在主流論述,絕少將「好母親」與「工作」相題並論。

最後,政府應加强改善現有的家庭政策,使香港人無論男女,在勞動以外也可以享受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