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建制派議員去信內務委員會,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作出指引,指定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主持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主席的選舉,一直主持會議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回應如下︰
一、今早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他是嚴格依照議事規則辦事,甚至比上一次會議更嚴格,而會議是公開的,公眾對他主持會議是否公正自有定論。
二、這次會議他嚴格依照議事規則辦事,建制派議員竟然仍提出上述建議是徹頭徹尾的雙重標準、「輸打贏要」,是莫須有地羅織指控,對他非常不公平。他認為如建制派議員認為他有任何不依議事規則辦事的情況理應即場提出,然而會議上沒有一位議員提出他有處理不恰當的地方。
三、他對議事規則中的「指引(guidelines)」是否等於「指示(order)」存有懷疑,認為若內會根本沒有權力指示由誰人主持法案委員會會議,而建制派議員仍強行撤換一位完全依照議事規則辦事的主席是否恰當?他奉勸建制派議員必須小心,若有人提出法律挑戰,有可能影響到往後整個立法程序無效,隨時因快得慢,更嚴重是動搖整個立法的根本,對立法機關的尊嚴和合法性帶來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