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警方在831港鐵站執法,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回應如下﹕
香港警察受過專業訓綀,行使的是公權力。警方雖在周六面對一些暴力針對,但這不是警方濫權的藉口。香港警方昨晚(8月31日)在太子港鐵站的執法遠不達國際標準。
從現場影片可見到警方衝入港鐵車廂,用警棍毆打車上沒有威脅的人,警方又向困在車廂內的人發放胡椒噴霧,叫他們無路可退,同時又禁醫護到場救援。更令人震驚的是警方一度以疑似是可發射海綿彈的槍械,近距離、以水平指向車廂內人士。這些不合法的執法手段只會繼續加劇局勢,無助緩解現局。
近日大眾對警方在示威中使用臥底有不少疑問,包括臥底是否有煽動暴力。我們重申,警員絕不應誘使他人違法,以便將之逮捕。市民大眾有集會結社自由,這種秘密警察的執法手段只會製造不信任和懷疑,在大眾間播下了分歧,損害市民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自由。
昨天警方亦首次在水炮車使用染色水劑,大量現場人士,包括旁觀者、記者被染料射中。這些執法手法威脅市民的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以致公平審訊權利。警方在周六的表現,再一次突顯要儘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