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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班長喎,咪好威?

有時,真係忍唔住笑,但笑中有淚。當你以為李偲嫣扮「學生妹」撐警察已經超乎人類想像時,原來荒謬的界限可以繼續擴展。

曾偉雄退休,盧偉聰接任警務處處長。建制傳媒《星島日報》大開輿論機器為新處長做勢,整篇報導可謂比高登潮文更潮。報導謂:「盧偉聰在公共屋邨長大,憑努力學習,以優異成績入讀傳統名校喇沙書院,不但泳術出眾,奪魁無數,而且早已展現領袖風範,歷任班長,後升讀港大,畢業後加入警隊。」以前在中學預備CV,都不敢寫自己是班長,因為太瑣碎。大學畢業後,更把不少中學時的所謂「成就」刪除,反正無關痛癢。但原來對一哥來說,歷任班長是重要履歷。看來其中學時光真的很輝煌,可以拍成電影。或許本人也應該考慮把歷任班長寫進自己的CV,好能找到好工作。

《星島》繼續報導:「相片中,身穿整齊校服的盧戴着眼鏡,官仔骨骨,甚有書卷氣息,當時已較不少同學身材高大,後經游泳鍛煉,更變成『四眼』帥哥。」不看標題,還以為在報導「香港先生」選舉。「盧偉聰兒時也並非以此(當警察)為志願,惟小學時收到祖父贈送的經典名著《三國演義》,他反覆閱讀十多遍,對劉備、諸葛亮揮軍勇戰、指點江山的故事甚為喜愛,令他早已萌生『領導一班人,完成共同目標』的領袖觀,從此改變一生。」真的很誠實,原來年少已經準備要「指點江山」,相信與以弄權為樂的梁振英一定一拍即合。

堂堂大傳媒,為了幫高官做勢,竟然可以寫出如此繕稿,豈不令人神傷?即使要吹捧,水平也不至於如此低下吧?

不過荒謬真的無極限。

《AM730》報導,無綫記者遇襲案,認人程序中,疑犯以及「戲子」全組人竟然獲警方批准帶上口罩及浴帽。盧偉聰回應時表示是「尊重」疑犯,聲稱要求「合理」。與其戴口罩加浴帽,不如直接戴面具,應該更有效。曾偉雄被問到如何看警民關係變差時,其回應謂:「有一啲人根本係唔願意守法嘅,如果你問佢警民關係有幾好,佢一定(話)唔好。等如,如果話我哋拉咗啲綁匪,你問個綁匪:警民關係好唔好呀?拉佢梗係唔好㗎,呢個好自然。」原來在曾偉雄眼中,警民關係就是警察與被捕者之關係,而示威者就等同綁匪一樣。

文學中好像有所謂「魔幻寫實主義」,馬奎斯的《百年孤寂》就是代表作。在香港,做實況紀錄已經又魔幻又寫實,寫一本《香港一年》,應該可以輕鬆奪得諾貝爾文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