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南區一億社區計劃建食肆 不符規劃意向 無公眾利益

南區一億社區計劃建食肆 不符規劃意向 無公眾利益

不符規劃意向 無公眾利益
反對香港仔公園擬建食肆(A/H15/267)

1. 不符規劃意向

擬議食肆位置位於香港仔公園的「休憩用地 」(Open Space)用地,「餐飲地方/食肆」(Eating place)則僅列於大綱圖說明書的表二,即須獲城規會批准。根據說明書,「休憩用地」的規劃意向為作戶外康樂用途(outdoor open-air public space for active and/or passive recreational use)。是次申請興建的是室內食肆,並佔用戶外公共空間,其提供的補償僅為食肆的樓底,已屬半密閉而非戶外,令當區公共空間實際面積及質素減少。

螢幕快照 2015-12-18 上午9.45.10

2. 改建食肆應申請改劃為「商業」用地

承上一點,密閉式食肆並不屬於「休憩用地」表二,應為戶外、小型開放式的「餐飲地方/食肆」。項目土地範圍為1,300平方米,食肆及大堂已佔用逾一半面積(724平方米),申請人應向城規會申請將土地用途更改為「商業」。

3. 申請地點屬區內惟一休憩空間

項目申請地點位於的香港仔公園,屬當區惟一具規模的休憩空間,居民會在此閒座、散步及慢跑。擬議食肆位置所在是公園惟一面積較大的開放空地,平日有太極班等活動舉行,在假日亦間或舉行墟市,一旦改建食肆等於趕絕該些活動,破壞整片寧靜的公園空間。項目改建期間亦須圍封區內惟一的半個籃球場6至9個月,期間並無提供任何補償方案。

IMG_2305

4. 通知不足、名稱誤導

在申請範圍內,僅張貼有一張通告,並張貼在申請地點面向香港仔海傍道一面,而非主要受影響人士的香港仔公園一面,令市民無法得知是次規劃申請。是次項目完全是一間配以漁民文化的裝飾的食肆,但申請人卻以位於漁民文化中心內的食肆作申請,屬誤導公眾及城規會委員。

5. 3名香港仔選區候選人政綱均反對食肆

在剛過去的2015年區議會選舉,申請地點所在的香港仔選區共有4名候選人,共有3名在政綱中清楚表明反對改建食肆,3位候選人得票佔總票數逾95%,包括當選人任葆琳,民意清楚。

201512151

6. 與民爭利 極壞先例

根據擬議食肆營辦商向南區區議員提交的文件,該食肆首年的早午市預期客人達5,400人次,相反晚市僅1,800人次僅佔25%。反映營辦商亦預期食肆主要客群為鄰近居民而非旅客。《am730》在12月18日訪問旅遊業界及飲食業界,對項目均表示反對。申請人未能證明項目能吸引新旅客,並有足夠的公眾利益。

螢幕快照 2015-12-15 下午12.46.22

現時香港仔一帶已有6間酒樓、近百間食肆,香港仔公園一岸之隔的鴨脷洲亦有大量食肆可供選擇。項目以公帑投資,對一直承擔昂貴租金及私人投資的飲食業構成不公平競爭,「與民爭利」,影響真正的漁民文化特色、廣受旅客歡迎的南丫島酒家及珍寶海鮮坊。

7. 區議會諮詢不足

申請人聲稱項目足夠的公眾諮詢,然在申請文件中僅提及曾舉辦一次諮詢會,時間更是逾一年前的2014年。南區社區重點項目專責委員會,自2014年9月後亦從未上載任何文件予公眾知悉最新進展。

8. 項目無可持續性

旅遊事務署曾於2006年進行「香港仔旅遊發展項目」進行概念設計,並在2009年完成財務可行性報告,指出外國成功的海濱項目如新加坡及澳洲悉尼,均是由單一發展商發展,在香港仔發展旅遊項目回報率最高只有9%,商業上並不可行。一旦項目擬議的食肆結業,將難以改用其他用途。

9. 食肆有其他選址

根據海事處在2014年3月27日回覆南區區議會文件,香港仔避風塘在颱風期間,使用率為80%至85%。當局如認為香港仔須開辦特色食肆,可考慮增發「海上食肆牌照」,如珍寶海鮮坊般停泊在避風塘,不須佔用珍貴的休憩用地。

當區亦可考慮放寬躉船用途,容許經申請後改變用途為食肆。隨漁業運作模式轉變,不少躉船已經閒置,位於申請地點對出的一艘躉船,原擬改建為食肆,但遭當局叫停,改變用途可善用躉船。

南港島線即將完工,多幅工地將交回政府,即便當局認為須在區內興建食肆,亦優先考慮使用這24幅土地

10. 浪費公帑

香港仔公園在2011年,才獲立法會撥款2.8億重建,落成項目至今僅逾一年,申請人又建議以1億公帑改建,難以說服公眾。

螢幕快照 2015-12-18 上午10.57.02

提交意見(亦可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