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奧委會火炬手選拔標準必須體現奧林匹克“希望、夢想和激勵、友誼和公平競爭、奮鬥為樂”的普遍價值,體現奧運會和火炬接力的主題,避免政治、宗教等因素以及面向大眾的原則,參照往屆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準,制定北京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火炬手選拔標準如下:
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境內傳遞火炬手選拔標準
1.熱愛祖國,熱愛奧林匹克運動。
2.實踐北京奧運會舉辦理念,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成績,或自身經歷對於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
4.熱心志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
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境外傳遞火炬手選拔標準
1.擁護奧林匹克精神、熱愛奧林匹克運動。
2.支持北京2008年奧運會。
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成績,或自身經歷對於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
4.熱心志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
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轉自:http://torchrelay.beijing2008.cn/cn/torchbearers/headlines/n214100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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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據以上標準,達賴喇嘛、黃毓民、民主派人士、李柱銘、司徒華都有資格,
點解唔搵佢地? ?
分明係「親疏有別」! 「親共玩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