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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發留下的新界土地特權

劉皇發留下的新界土地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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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今日新界棕土問題嚴重,鄉商鄉黑,多年來形成比起丁屋生意更龐大的土豪地租經濟,連政府也不敢面對的處境現況,其實與80年代劉皇發投資公司有一場名為「生發案」(Melhado Case) 的官司有關。最後因劉皇發勝訴,令原有土地規範失效,種下了現有鄉郊用途亂七八糟、棕土處處的惡果。

劉皇發數十多年來的主政,不斷延續及擴充著新界的土地特權,丁屋僭建、霸佔官地、違規倒泥、擴大村界,不勝枚舉。當中劉皇發發跡之地:屯門龍鼓灘,是香港極少有地方仍然未有納入分區規劃大綱圖的正式規範,已經盡顯特權所在。

新界的鄉紳特權階級,可透過非公開招標、先佔後租或私下取得的方式租用到新界土地資源。劉皇發新界家中有萬呎官地平均每月只是$0.6呎「長期地」作「短期租用」作私人後花園,並非每位人士都能享有的土地特權。

他亦相當清楚,土地特權需要透過政治特權鞏固,80年代爭取保障新界傳統權益列入《基本法》,其後並在功能組別及特首選委佔一席位,現時行政會議成員中更慣有一位屬鄉事代表,這些政治特權都很有效延續各種土地特權的生命。鄉議局主席要做到最後一刻,否則代價不僅是政治特權不保,當中的土地利益更有互鬥及瓦解的危機。

面對這些特權,受影響鄉民及愈來愈住在新界的非原居民往往敢怒不敢言都束手無策,一般市民見證各種土地特權令鄉郊環境與傳統淪亡,感到不公與不憤。

萬般帶不走,隨著今日劉皇發過身,鄉事仍否可以穩住新界各種割據山頭的土地利益? 這些土地特權何時才有終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