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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邊有2萬2,事實是……

是咁的,等我哋回應返GREAT DAILY早兩日MAXIER 的一個「四人綜援家庭月入2萬2千!元朗綜援婦「香港政府歧視我地中國人,比得2萬幾蚊我地生活 不如唔好比」的新聞先。當然,我哋作為打工仔女,搵食唔得晚,百物騰貴就人人都知。慘在梁特上任幾年,我哋認識多一個阿媽都知的絕望真相就係----土地問題,供樓租樓上車都好辛苦,真係人人硬食。

不過咁話,老老實實,都要了解多吓先,唔駛「一睇把幾火」。類似文章,過往已回應了幾次,不妨多講一次。其實呢啲農場經常將舊聞當作新聞,制造社會恐慌,咁先係真正令人火滾之處。

其實呢,篇文第一個問題係個計算方法過咗期啦。而家2016年啦,但佢仲用緊2011年的標準計算,所以我哋用返2016年的標準睇,再加埋文中所指非恆常同埋關愛基金啲項目睇一睇。

一睇原來有啲項目係冇,有啲就計錯數。

其次,文中引「大法官話」,所指應該是2013年底終審法院的「孔允明案」,又講到裁決只係兩、三日就有三百幾宗申請。案件裁定政府現行規定居港滿七年方可申請綜援的政策違憲,命令政府須將申請資格恢復至零四年以前的居港一年。勞福局回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中指「自裁決當日至2014年12月31日,社署一共收到約8600宗涉及18歲或以上居港少於7年人士的綜援申請。事實上,有關申請宗數由2013年底每工作天170宗的高峰大幅減至每工作天約十多宗。…估計截至2014年12月底,由終審法院長裁決引致的受助人數約5500人,2014年涉及的綜援金額約為1.75億元。」

即係話睇多一年,每日申請並獲批人數大約為15人左右。

所以呢,最後都係果句,「停一停,諗一諗」,咪跟車太貼!攞到2萬2蚊,我睇應該仲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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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定一定一定要還鍾女士清白,因為圖文完全不符。

鍾女士為單親綜援(2人)個案,並非4人家庭,冇可能亦未曾講過「比得2萬幾蚊我地生活,不如唔好比,我更患咗抑鬱症」等等,由3分零鐘開始睇啦

抱歉,資料有所澄清﹕境外學習活動(關愛基金)項目已於2013-14年度完成後暫停,並由優質教育基金處理,非綜援學生均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