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日發表對公屋現有住戶資格的主動調查報告,記者會上提到多個在房委會及房協擁有雙重戶籍的誇張個案,指責兩間機構協調不足,浪費公屋資源,然而記者問到這些個案是否只屬特例,是否有相關的統計數字,專員回覆指房委會並無保存相關數字。相對於超過25萬個輪候公屋的數字,調查報告所針對的情況,或僅屬冰山一角,強化政府「公屋未有善用」的語調,淹蓋公屋興建量不足的問題。
申訴專員表示,在處理個別個案時,發現有家庭長期同時佔有房委會及房協公屋單位,報告指兩機構在處理個案時未有適時跟進,有個案拖延6至8年,有個案中一名長者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 」與不同家庭成員獲編配3個單位,亦有個案中有租戶已購入私人樓。申訴專員批評兩機構聲稱以「人性化」處理個案,結果是浪費公共資源。
然記者問到有否相關個案的統計數字,申訴專員劉燕卿指房屋署只會保留個案的資料六個月後銷毀,因此未有相關統計,亦未能回應記者個案是否僅屬個別例子的問題。
報告又批評房屋署在批出新租約時,只要家庭入息不超過輪候冊入息的三倍,便可獲續租,要求當局檢討。
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原公屋住戶住滿十年後須申報入息,如超逾輪候冊兩倍至三倍,則需繳交倍半及雙倍租金,政策原意讓入住公屋後經濟環境改善的住戶,能在繳付更高的租金後留在原有社區。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公署審查的個案涉及複雜的家庭背景,部份具家庭暴力、情緒及自殺傾向,房屋署處理時會參考社會福利署及醫務人員的建議作判斷。
機管局訂失實指引欺騙市民
申訴專員公署亦公佈一宗就機管局的調查報告,揭發機管局為員工制訂一份「標準回覆」指引,指「閉路電視只用作即時監察」,拒絕公眾索取閉路電視紀錄。而事實是該閉路電視系統有錄影功能,機管局更曾在回覆投訴人的信件中指按局方指引回應市民的職員「不誠實」。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及記者會上,僅指機管局管理層「思維有問題」,遭記者連番追問為何不譴責連番說謊的機管局。
個案內容為投訴人在機場行李大堂目擊有人盜竊,通知職員後沒有採取行動,疑犯逃去。投訴人不滿,自行及透過一名立法會議員向局方索閱閉路電視紀錄,然回覆不盡相同,職員回覆指閉路電視系統只有即時監察功能,局方回覆議員的信件則指攝影機具備攝錄功能。
事件揭發機管局的內部培訓資料中,指示員工回覆公眾查閱閉路電視紀錄時,應回應「閉路電視只用作即時監察」,與事實嚴重偏離。事後機管局在回覆投訴人的電郵中,竟指該職員不誠實、「已適當地訓誡」,申訴專員認為對該職員「極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