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廣德(公共專業聯盟 政策召集人)
政府上週公佈,兩電新〈管制計劃協議〉在本年底生效後, 雖然淮許回報率下調,但電費不減反加。政府破天荒擬動用87億元公帑,向住宅用戶提供電費補貼,究竟是為了紓解民困,還是因為監管不力而想用錢收買人心,避免市民追究責任? 要了解箇中原因 ,必須先了解政府監管兩電的模式如何落伍和行政會議剛批准的兩電發展計劃有何乾坤。
香港是全球發達地區中極少數由政府按照 「固定資產回報率」與電力公司簽定監管協議的城市, 這種安排的直接效果就是電力公司投資越多、利潤越高。電力公司沒有誘因節省成本,因為不管投資效益是高是低,用電量或加或減,均無損於公司利潤。這種監管模式導致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對立 ,市民須否多付電費,完全依賴政府官僚把關。但在現實環境中官員不可能事事插手(例如工程招標或購買燃料談判,政府只能事後審批而難於參與決策),況且官員對電力行業的了解也遠遜於電力公司管理層,所以市民成為輸家的風險極高,這正是全球各國紛紛放棄這類監管模式的原因。
背景資料不盡不實 兩項投資惹人質疑
試看特首林鄭月娥剛批准兩電的未來五年發展計劃,總共投資795億元,這表示兩電在投資計劃完成後,可以每年多拿8%,即64億元利潤。 這些鉅額投資是否必不可少? 有沒有更具效益的替代方案?政府提交的資料泛泛而談,而當中兩項最令人質疑的投資,就是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和連接內地的輸電網,兩項投資加起來估計約200億元(兩電拒絕公開具體金額)。
兩電聲稱增建天然氣接收站可以令供氣更多元化和增加議價能力,究竟這些說法是否成立?
中電現今有兩個天然氣供應來源,其一是已經使用了22年的南海汽田,其二是由前特首曾蔭權與國家能源局簽訂合作備忘錄的「西氣東輸」長期合同,由土庫曼經過9000公里長的管道輸到香港。
中電在2013年向立法會匯報文件中,表明西氣東輸的價格甚具競爭力,即使加上管道基建的費用 ,天然氣價格仍然與海上進口的液化天然氣相約,而且未來價格調整會與市場油價掛勾。另外,中電於2016年2月與中海油公司簽訂合約,把文昌氣田接駁至現有的南海油田輸氣管道, 填補產量遞減的崖城氣田,並最早於2018年開始供氣,當時中電的聲明強調「供氣條款是與現行亞太區天然氣市場看齊,具有競爭力」。
除非中電承認過去幾年的聲明是誤導市民,否則它已有兩項穩定而具競爭力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何需再花逾60億元興建天然氣接收站? 除非兩電保證因「提高議價能力」而能夠節省的燃料費每年超過5億元,否則這項對海洋生態有相當破壞的設施,只是可有可無的大白象。
政府批准的另一項投資,以增建「清潔能源輸電系統」為名,實質是興建一組連接內地電網但用途不明的輸電系統 。須知政府在四年前進行公眾諮詢,大力推銷倚賴內地輸電的「網電方案」,但諮詢結果顯示九成市民傾向本地發電方案,更由於日本福島核災的教訓,香港人極度抗拒從內地增加核電輸港。因此當時環境局已經否決從內地輸電,為何今天突然死灰復燃 ,批准中電增建輸電系統連接南方電網和大亞灣核電站?更奇怪是政府也承認輸入甚麼電力的方案尚未確定,將會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今年底再諮詢公眾。在方案未定的情況下特首已經批准中電投資過百億元,究竟是決策草率還是另有隱瞞市民的圖謀?
重推離岸風電 推動綠色金融
政府提交的文件理據薄弱,政府文件內隻字不提的項目就更加啟人疑竇。
中電和港燈多年前已製定計劃,各自興建一座大型離岸風電場,並且已經通過環評,取得環境許可證。 近年離岸風電的技術日益進步,成本直線下降,例如台灣今年興建的一座大型海上風電站,每度電價格只需0.57港元, 遠低於天然氣發電。 若果兩電重新推行擱置多年的離岸風電項目,不但可以增加潔淨電力來源,長遠更有利壓低電價。
財政司今年宣佈發行1000億元綠色債券, 政府若把籌得的資金投資離岸風電, 正好是最受國際投資者歡迎的綠色項目, 有助香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這種投資方式更可替市民省卻每年向兩電支付8%的利潤,令市民長期受惠,為何政府沒有進行跨部門研究?
就在特首批准了這項她親自「 參與和督導 」的電力投資五年發展計劃的同時,政府公佈動用87億元補貼電費增幅,向全港住宅用戶不分貧富補貼3000元。
特首出爾反爾 自毀理財原則
相信大家對於林鄭月娥幾個月前有關財政預算案中還富於民的言論,仍然記憶猶新。 當時她堅拒一刀切向全港市民派錢,聲稱這會違背了她的理財哲學: 政府資源應該用於支援最有需要的市民。
可是言猶在耳,政府今次補貼電費的方式比一刀切派錢更不公平,因為住在山頂大宅的富豪可以獲贈三千元, 但上樓無期的劏房戶因為沒有獨立電錶反而得不到分毫資助 。林鄭月娥為何自打嘴巴, 忽然擁抱這種違背她自己原則的政策。
根據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剛發表的調查報告, 劏房戶向業主繳交的平均電費是正常電費的1.4倍,而他們為了慳電費而不敢開冷氣,惡劣的居住條件已令香港蒙羞。林鄭月娥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因為害怕業主乘機加租而不能向劏房戶提供補貼。她這解釋的荒謬之處,猶如告誡市民不要捐助露宿者,因為街上盜賊難防。「官員不作為、基層倍受罪」,已經成為林鄭月娥的管治新風格。
改用補貼遞減制 大力資助劏房戶
事實上 ,政府只需稍為修改補貼機制,由「一刀切」變為「遞減制」,便可以令87億元公帑用得其所。對於用電量超過全港平均數的用戶,政府大可取消或削減資助。 因為一般而言 ,用電量高的住戶居住面積較大兼且負擔能力較高 ,無需依賴補貼。若果用電量高的住户想取得補貼,便需積極減排節能 ,這正好符合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目標。
假若某些用電大戶是劏房大業主,上述安排足以鼓勵他們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况且兩電已經有免費替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的計劃,同時可資助業主重新鋪設單位電線。只要加上兩電嚴格取諦不合規格的電力接駁個案,蘿蔔與大棒齊下,業主甘願配合的誘因很大。
由「遞減制」省回來的幾十億元公帑,足以向劏房戶提供每年三千元的冷氣補貼, 綽綽有餘。 既然有更公平的政策放在眼前,政府還要堅持一貫正確?
電力政策影響深遠, 雖然環境局聲稱已聘請獨立能源顧問審查, 但評估報告沒有公開,連能源顧問是誰市民也不知道。 難道林鄭月娥已經受馬時亨薰陶,只懂用一句「我哋話你聽OK就得㗎喇」敷衍市民?
原文刊於《明報》論壇版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