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UGL案,律政司聲稱證據不足所以不起訴,但跟之前涉及高官的刑事案件不同,這次律政司沒有尋求御用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而且那份聲明也沒有提供足夠理據,社會譁然。
這案件涉及前行政長官,極為敏感,公眾很難對不起訴的決定沒有懷疑。這個時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有責任向公眾解釋這決定的理據,更應該到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
現在鄭若驊人間蒸發,記者找不到她、立法會找不到她。原來她「休假」了。
鄭若驊的前前前任梁愛詩即使再左再無良,也要向立法會解釋胡仙案,為什麼鄭若驊可以不去呢?那是律政司司長的職責!如果她不肯上立法會,那就是瀆職!
記者問鄭月娥,問鄭若驊為什麼可以在這個時候不見了,鄭月娥竟然回答說已在一個月前批准她請假,所以「並唔係為咗呢單嘢而放假」。兩個姓鄭的,竟可無恥到這個程度。鄭若驊請假的時候不知道要公佈不起訴梁振英需要回應公眾?你當市民是白癡嗎?
這根本是鄭月娥慣用的「唔關我事㗎」技倆,那就是做賤格事的時候安排自己不在香港,所有事就不回應,過了幾天讓事情的火勢減弱,便出來說自己沒參與。
這次鄭若驊「休假」,也是同樣手法,就是龜縮不回應,等一段時間讓歸邊媒體帶開輿論焦點,然後才回來答些官場廢話,說什麼「已經充分研究證據,不存在放生的問題」。
唔好俾我批中,鄭若驊將來可能真係咁回應。
兩個姓鄭的,無恥程度絕對不下於梁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