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義是由社會主義到偏中間的自由主義者都關注的課題。除了放任自由主義外,普遍認同的是政府有著維持社會上一定程度的公平性的責任,而實踐這責任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正是將稅收以福利政策的形式發放予「有需要」人士,包括失業、傷殘、老年、貧窮等。在最完美的世界裏,共產主義者希望再分配的結果是所有人的收入一致,而普遍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者所提倡的則是對最低下階層的補貼,而令其在滿足生活基本要求後亦有源動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如果五千元是最低的生活水平,沒有任何收入的市民應該得到五千元,而能夠從工作獲取一千元收入的市民,政府則可以發放四千五百元的津貼。上面的例子大概是最能體現分配公義的設計,但卻會分出更多層級的福利政策,正正好像施政報告裏所倡議的情況一樣。既然如此,反對派堅持的全民退保無論是在原則或是實際操作上,都缺乏一個堅實的理據讓人信服。而強調方案在民間的支持性,更讓人感到這只是一個普遍的要求增加福利的倡議。就像減稅或是增加失業援助金,對於市民來說這些福利當然是越多越好,但一般人也同時知道政府開支沒可能無止境的增加,如果社會有著增加退休保障的需要,而政府在這方面又作出了讓步,既增加了援助額又降低了申請要求,為何民間團體依舊不能滿足?
事實上,今天有關全民退保的爭論大體上停留於上述有關退保方案的設計層面,而對於背後的融資安排,在政府對民間提議的全面否定後實難以成為討論的重心。一般而言,市民所看到的是,一邊廂周永新的研究報告指全民退保只需要一筆過500億的注資就可以維持到2064年還保有盈餘,另一邊廂政府則表示若實現全民退保,加稅是勢在必行的,但在方案的細節未能確定下,是否、與及怎樣加稅都變得不是重要考慮。可以想像的是,政府的計算結果必然不無恫嚇的成分在內,而民間的宣傳同時亦會有不少樂觀的預測,但兩者無論如何都非能夠主導民意的決定性因素。
如果以上的對於全民退保爭議的論述都屬實,到底我們為何還要繼續支持全民退保?
答案可能是最近少被提及的,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的第一條理念:「所有長者均可享有的經濟保障,避免審查制度成為貧窮人士的標籤」。
香港人從來對領取綜援的低下階層都有一份歧視,而這份歧視和自力更生的想法是一體兩面。如果你相信憑藉自身的努力可以向上流動和改變命運,自然會同樣地相信潦倒的生活是一種選擇,選擇了縱情玩樂而非勤力發奮。所以對於一切社會津貼與福利的領取人,我們都容易把其標簽為懶惰和自作自受。
這種想法當然也同時是殖民政府為了控制支出而刻意培養的後果。由華人自己去解決華人的問題,這是由東華醫院成立之時已有的想法,縱使香港在二十世紀中期逐漸步入福利社會,避免福利政策成為政府財政上的重擔依然是管治的中心思想之一。"綜援養懶人"這種概念,在各種官員的口吻和行徑上表露出來,最明顯的是1999年政府所發表的綜援檢討報告提出減少援助與及要求領取失業援助的人回饋社會,背後的理念正是透過降低生活水準以增加其尋找工作的動力,但卻明顯忽略了絕大部份需要領取綜援的人士大都是有其家庭因素及背景,而非可以隨意選擇工作與否。同時,傳媒也往往擔當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將騙取綜援的案件大肆宣揚,製造綜援家庭大都是懶人和騙子的假象(1)。
(續)
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