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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封頂真投降 高鐵停工毋須爛尾

假封頂真投降 高鐵停工毋須爛尾

高鐵工程超支終於到了臨界點:按照政府一貫採用的財政原則計算,今天路政署已經是違背基本法第18條的現行犯,因為項目合同支付責任己超出立法會批准的650億元,而政府卻未宣佈停工又未獲立法會增加撥款。所以運房局長張炳良與港鐵主席錢果豐硬著頭皮召開記者會,宣佈雙方達成新協議。本來香港人滿心歡喜以為毋須再當羊牯,豈料協議不但沒有令港鐵承擔超支責任,反而可以多賺管理費近20億元,幾乎所有風險都落在市民頭上,連港鐵小股東也被綁上戰車。

如果香港市民不計較每位被迫支付1萬多元來看一場驚世表演,實在應該感激一眾政府和港鐵高層過去兩年編寫劇本落力演出的苦心。要欣賞劇情,便得從2013年5月說起。

兩年半前有揭弊者向傳媒提供高鐵內部文件,證實港鐵高層隱瞞工程延誤,當時政府矢口否認,直至去年初改口,責成港鐵重新評估預算,並且會追究港鐵管理不善的責任。於是一連串娛樂市民大眾的戲碼陸續出場:找專家進行三場「獨立」調查,提早終止港鐵工程總監和行政總裁合約(但可觀的分手費少不了) ,並在去年中由港鐵確認造價從650億元上升至715億元,同時宣佈工程可在2017年底完工。

仔細鋪排 加碼演出

但幕後的戲碼比幕前更精采,政府拿著五年前與港鐵簽定的委託協議,知道除非掌握港鐵管理失誤的實質證據,港鐵必定不肯多付一分一毫。但搜集黑材料從來不是政府官員的專長,更何況這些材料必然曝露政府高層政治干預以及專業部門監管不力的連帶責任。那究竟如何是好?管理監管失誤的黑材料不能曝光,黑材料不曝光又無法迫港鐵認帳,港鐵不為超支埋單市民又不會放過政府,可是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又違反基本法。

於是有人想出了絕世好橋,仔細鋪排了一年多才推出戲肉,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所謂「封頂協議」。為了不讓市民看出破綻,這場戲要由三套班子同場演出。

首先是梁振英班子動員,從特首到局長信誓旦旦要追究港鐵責任,設法令市民心情舒暢,覺得沉冤得雪的日子總會到來。

第二套戲班是建制派議員,到處宣揚要港鐵負責就等如為工程項目封頂,似乎封頂就等如伸張正義,其他責任可以拋諸腦後。

第三套戲班是港鐵高層,從錢果豐到馬時亨,把項目總額從港鐵有信心完成工程的715億元,大幅增加至今年中宣佈的853億元,再與政府「艱辛談判」後減至844億元,以此作為封頂的金額,高調宣佈港鐵承擔844億元以外的超支。

港鐵領功 官員卸責

市民理應皆大歡喜:因為官員盡責追究,港鐵盡責承擔,只要大家忘記了700萬人每位花上萬多元的戲票,忘記將來要繼續用公帑補貼營運開支,忘記了一地兩檢要容許大陸公安入城,踐踏基本法後一國兩制不保的憂慮,這齣大龍鳳實在好戲連場。

港鐵為何不用650億元封頂,不用715億元封頂而用844億元封頂?至今真相大白。因為正如馬時亨所說,港鐵有信心在844億元預算內完成,所以風險微乎其微。但這個假封頂對公眾的傷害還不止此,因為這會對港鐵造成一項變態誘因:既然香港人必定全額支付844億元,即使項目可用700多億元完工,港鐵自然樂於做大花筒,與承建商合力把錢花光,只要完工時稍為低於844億元,市民還要多謝港鐵替他們省錢。

不過以上一切對港鐵來說還不夠保險,所以在844億元的假封頂之上,說明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一旦要求停止承建商合約引致的開支,均全部由政府承擔。更有甚者,雖然張炳良說政府會保留追究港鐵責任的權利,但若一旦打官司到底,又可能令所謂封頂的條款失效。簡而言之,整份協議的設計就是要政府作繭自縛,市民承擔所有超支費用之餘還要感激港鐵和政府官員。

停工改建 善用資產

可能政府害怕戲碼不夠刺激,記者會上張炳良提醒立法會議員不能讓工程停工,因為停工會爛尾,要多花幾十億元。可惜這種說法毫無事實根據。

若果今天政府宣佈停工,不等於撤手不管放棄項目。高鐵工程至今形成了兩項重要資產:一是西九龍市中心的地下空間,二是石崗菜園村27公頃已平整的地皮。前者可用作全球最大地下商城和市民中心,後者可用來興建過萬單位公屋居屋。根據政府資料初步推算,假如將西九總站已挖掘的38萬平方米樓面面積改作地下生態商城,光是六成面積的50年商舖租金收入已達1800億元,高於營運高鐵的經濟效益780億元,尚未計算其他公共空間、創意空間和石崗地盤改作房屋用途的社會效益。

由此觀之,高鐵工程停工是用作改建成為對社會更有價值的資產,而非丟空爛尾。為何政府不敢委託獨立顧問進行客觀研究,讓市民和立法會議員多一個清晣的選項?港鐵派發特別股息只是襯托大龍鳳的一場煙幕,小股東可能短期受現金派息的利誘,但200多億元債項的長期利息成本必定對港鐵盈利帶來負面影響,所以如意算盤難以打嚮。

香港人不想成為羊牯,不想為了一地兩檢犧牲一國兩制,高鐵停工改建是唯一選項。

原文刊於〈明報〉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