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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 預防危機 正視小學駐校社工專業自主

保護兒童 預防危機 正視小學駐校社工專業自主

經歷最近多宗令人痛心的悲劇後,究竟教育局和勞福局最終會否達成共識,為了孩子而改善現時「欠缺專業督導」和「服務欠持續性」的問題呢?

現時「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運作模式兩大問題:

1)由學校向社福機構招標購買服務

輔導人員流失率高:學校一般每隔一至三年會公開招標,在價低者得的原則下,不斷轉換社福機構,令輔導人員也一併被更換。社總於2016年的調查顯示有67%的學生輔導人員因每年投標模式而感到工作無保障,萌生離職念頭,結果被跟進的學生需要與新的輔導人員重新建立關係,嚴重影響輔導效果。

此外,據星島日報於2018年3月6日的報導,學校期望承辦的社福機構會在派出輔導人員之外,會提供免費的配套資源,結果機構便可能需要動用社署「整筆撥款」資助的心理學家或督導人員以支援學校,令機構陷入「交叉補貼」的危機,亦削減機構的日常服務水平,最終得不償失。

2)由學校自聘學生輔導人員,專業督導的缺失:教育專業與社工的輔導專業是同樣重要,但卻絶不相同。學校自聘社工未能得到相關的專業督導,面對複雜個案時便要孤軍作戰,更有機會導致社工失去專業自主,無法有效地跟進學生、家長及相關持份者。

教育專業與社工專業在處理學生私隱方面有著不同的守則,現時校長有權全面查閱學生的資料,也可以向家長披露有關情況。當學生選擇向社工透露個人私隱,意味著他們信任社工會保障私隱的專業操守;然而,校長作為駐校社工的上司,駐校社工便會有是否必須向校長披露有關私隱的壓力。

社總四大要求

「社總小學輔導關注組」於2008年成立,一直爭取改善小學輔導政策,並於2012年與其他民間團體合作令政府增撥「額外津貼」改善小學輔導服務。社總現向政府提出四大關注重點,促請政府正視:

1)保留現有輔導資源

目前部份小學是領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及額外津貼,也有部份小學由教育局分配常額輔導教師或主任。為了不影響學生的福祉,未來的措施絕不可調動或取消這群早已與孩子建立關係的同工,特別是他們已有多年服務學生的經驗,只有保留現有資源,才不會影響學校過往制定的學生輔導方向,使同工與校方建立的協作關係,與學生及家長建立的互信和工作關係繼續保留下去。

2)取消投標制

政府不應以發放津貼的形式,容許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推行學校社工服務,導致有機構因投標失敗而被更換。政府有責任建立持久穩定以及能夠真正照顧小學生的輔導政策,給予學校自主性尋找配合學校和學生需要的合作機構。

3)社署派駐擁有專業自主及專業督導的社工

長遠來說,不論是由教育局或社署常規撥款,必須規定需要由社福機構派駐擁有社工學位的社工入校,這才可提供臨床專業督導及相關支援,有助駐校社工發揮其專業能力,在制度上也可以直接得到社署的配合,特別在學生的家庭遇上危機時所需要的支援會更加到位,令學生得到更全面的照顧。

4)增設一個專職的輔導教師

小學「訓輔合一」的政策已有16年未作出檢討,政策內既沒有專業輔導的元素,也沒有考慮教師編制需要輔導教師一職。政府應重辦輔導教師的培訓課程,讓輔導教師可以統籌及協調校內的學生輔導工作,並可配合駐校社工的專業個案輔導,策劃具發展與預防性的輔導服務,這才真正全方位照顧學生的成長需要,並建立校本關愛文化。

總結

社總要求「真 · 一校一社工」,政府應該全面檢討「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社工需要專業督導以作專業判斷,以保護學生權益及私隱,政府需正視社工與校方之間乃專業合作而非從屬關係。開壞了頭,只會浪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