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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篩完先俾我揀,仲唔係籮底橙?!

你篩完先俾我揀,仲唔係籮底橙?!

早前,有傳媒就假設中央承諾取消2020年立法會功能組別,詢問議員會否考慮支持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雖然後來政府已表明取消功能組別不是現屆政府可以承諾的事,似乎無意以取消功能組別換取通過「人大831框架」下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但觀乎政府一直遊說而不正視市民的訊求,仍望以此文章跟大家一起關注一下。

特區政府重中央輕民意,各種交易不可信

自1997年回歸,人大否決07/08雙普選,到11/12功能組別議席不減反增,更甚者梁振英竟能以僅僅689票當選為七百萬香港人的特首。十八年過去,今天政府仍以小圈子提名委員會此等假普選爛方案魚目混珠。可見中共及香港政府根本無意在本港落實真正的普選,任何以通過此等爛方案的所謂交易,只會是空頭支票,並不可信。

831人大框架謬誤百出、不附合循序漸進的原則

不少分析都指出831人大框架從法理上以至邏輯上皆謬誤百出,以下為最為人垢病之「三閘」問題:

1. 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維持一千二百人,四大界別比例不變

現行選舉委員會1200人中,過半數是自動當選和當然選委,投票人數不足25萬,當中有不少為公司及團體票,而且各界別之選票比例與香港社會各階層之比例完全脫勾。明顯地,選委會的設立,並非為了平等而普及的選舉,而是傾斜於某些集團和界別的利益。選委會的成立方法已向有爭議,以此作將來特首提名委員會的參照去篩選候選人,更是荒謬。

2. 特首參選人須獲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方可出閘

此舉美其名是體現所謂的「集體意志」,實為封殺泛民,甚至連不獲中共認可的建制派人士也遭封殺。提委會的職能非選特首,不應預選候選人,更不應抹殺政治小眾的參選機會。

3. 特首候選人數目限為二至三人

候選人數設限,似乎既能確保選民有選擇,又能避免選民有太多選擇,以保有效率地選出特首。但基於參選人須獲提委會半數支持,此規例實令一個提委,一心二用甚至三用,去提名兩個政治光譜的參選人,做成矛盾。

「三閘」各有弊病,結合起來更對政府管治威信不利。篩選特首候選人過程並無客觀標準,參選人以收買提委及抹黑對手作出閘手段將變得嚴重,最終特首在當選前已亳無威信。

一言蔽之,1200人小圈子篩選二至三名候選人,才交由香港人投票選出特首,並強稱此為「普選」,是指鹿為馬,不單不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更是民主大倒退。

假普選特首無需向香港利益負責

根據831人大框架去設計特首選舉,中共只需操控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剔除不合意之候選人,並安排一至兩位民望極低候選人去陪襯一位中共屬意之人選,中共已可鐡定下任特首。香港人徒具投票之名,卻無選擇之實。

而所謂香港特首為了報答中共,只須向中共利益負責,而不用顧及香港人利益。現時眾多超支大白象工程、高價買入過多東江水、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正是向內地利益傾斜的政策。

堅拒「袋住先」政改爛方案

任何根據831框架所提出之特首選舉只會是一個偷換概念的假普選,往後由假普選產生之特首推出任何假大空政策,皆能挾「普選特首」之名,竊取民意授權,予取予攜。若今日選擇「袋住先」,可預見將來中共及特區政府只會繼續以此等低劣手法去敷衍香港市民追求民主自由之訴求。

有說「政治乃妥協之藝術」,但前設必須為雙方皆有溝通、妥協之胸襟,而絕非單方面的盲目退讓。政改一途走了多年,只見中共步步進逼,當日「一國兩制」之莊嚴承諾亦日漸煙消瓦解。香港人要求選出一個真正以本地利益為先之特首,乃係理直氣壯之舉。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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