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有人的投票策略是找一班「激進亅候選人進入議會「搞局」,既然議會失效,倒不如送人進去搗亂洩洩憤也好,於是愈是貌似激進就愈符合他們的心水。
我希望大家想清楚,什麼是「激進」呢?掟水杯?駡廢官?兇政敵?喊口號?用什麽「五區公投,全民制憲」這種旨在動聽赢選,卻欠缺實質作用的空策略?這不是激進!
以實際行動干擾惡法、惡政的執行
在目前香港的政治環境,真的激進是用盡一切可行的方法去阻止惡法的通過,結合公民團體和社運組織,裡應外合,用行動盡力干擾惡法惡政惡策的執行,而不是用把口去謾駡,而且大部份的時間是用來駡進行上述活動的抗爭者。
過去四年,人民力量和社民連聯同其他泛民黨派,用拉布成功阻止惡法及干擾政府施政,今年的候選人中還有新界西的朱凱迪和九龍西的劉小麗都是在公民社會裡的行動派。
你若是心屬「激進派」,就應該送這些具有行動力的「真.激進」候選人進入議會,為你們真.出氣!
「真.激進」候選人的「真.選擇」:
新界西:朱凱迪、黃浩銘
新界東:陳志全、梁國雄
九龍西:劉小麗、吳文遠
九龍東:譚得志
港島:劉嘉鴻、羅冠聰
返回及落實原初基本的意念
老實說,寫到新界東區時,其實我的內心很掙扎,是否要把張超雄和范國威也列進去?但在一般選民的眼中,他們屬於「激進派」嗎?雖然張超雄是我的心水之選,但這篇文章的主旨也不是講我個人的選擇。
事實上,「激進」(Radical)可有不同的解釋,其中一個是「基進/基本」的意思,也就是返回及落實原初基本的意念。約三十多年前,我讀過一本叫《Radical Discipleship》的信仰書,給我頗大的衝擊,這本書說的是如何將信仰切切實實、不打折扣的落實到生活裡,這就是Radical 的真正意思。
從這個角度看,張超雄是Radical的,他是一名關顧弱勢社群的社工,也是一名關心最需要政府調撥資源去照顧的弱勢社群的議員。
至於范國威,在維護「本土」利益上,他沒有按著民粹的走向,淪為族群仇恨的推手,堅守香港的核心價值,從這個角度看,他也是Radical的。
張超雄和范國威沒有掟東西,沒有開口就罵人,沒有去「兇」或「圍」政敵,但他們對自己的信念和所屬範圍的堅持和不懈的努力,才配得上「激進」這兩個字!
激進民主派是堅持民主的手段和風格
說到這裡,大家又如何理解何謂「激進民主派」(Radical Democrat) ?行動或言詞暴烈就算是「激進」嗎?!口講爭取民主就是「民主派」了嗎?
按我的理解,Radical Democrat是堅持用民主的手段、風格去推動或爭取民主政制發展、民主社會的建立和民主文化的普及。這些手段包括辯論、參政、各種的抗爭手法包括發動不合作運動、公民抗命……。
Radical Democrat會守護普世價值,絕對不會鼓吹族群仇恨,亦不會以暴力語言嘗試令對方收口、令辯論不能發生,不會動輒用分裂去解決黨團的爭議,不會滿目都是仇敵。結合上述元素的叫「邪教」而不是「激進民主派」!
若果你發現口口聲聲爭取民主的人在行動上卻充斥着專橫的語言和行徑,他們不是Radical Democrat,他們所真正信奉的是專制主義,他們一旦掌權,所行的是獨裁專政,他們所爭取的是「權力」而不是「民主」。
若然你對這篇文章的内容有所疑惑,我建議你抽空去讀一下中共尤其是毛澤東的歷史,就能夠看懂今天一些香港所謂的「激進民主派」真正所圖的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