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就封閉多年、中環海濱移交予解放軍(下稱:駐軍)作軍用碼頭之用,提出立法建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多名建制派議員一致「唱好」立法,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則擔心移交中區軍用碼頭是變相割地,淪為「一地兩檢」的翻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一否認,並錄音機式重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簡稱《駐軍法》。
中環新海濱在2013年落成後,政府向城規會提出改劃申請,將海旁一段改劃為軍事用途,逾20,000萬份意見反對,但城規會仍通過改劃申請。保育團體「創建香港」提出司法覆核,政府則一直封閉軍用碼頭範圍至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在會上表示,軍用碼頭在去年已完成司法覆核程序,政府根據1994年《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用途的安排互換照會》及《《駐軍法》,有責任移交中區軍用碼頭及進行立法。立法建議將把部份陸上範圍及海上範圍列為「禁區」及「受保護地方」,而碼頭會採用活動欄柵,將軍事用地與附近的中環海濱長廊行人路隔離,當碼頭無需使用時,則可打開欄柵供市民通行,政府計劃於本立法年度前向立法會提交具體立法建議。
昨日會議上,民主派議員均感到擔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移交中區碼頭是變相「割地」,而駐軍可在軍事用地範圍執法,質疑為「一地兩檢」翻版。民主黨許智峯稱看不到現時有需要軍事用地的需要,認為政府應根據《駐軍法》向駐軍提出收回用地。
該處屬軍事用地,按《駐軍法》將由駐軍管理,會計界梁繼昌便問到香港警方如為追捕疑犯,在進入軍事用地範圍後是否仍可執法。李家超起初回應打開欄柵即代表開放予市民使用,執法按實際情況而定,及後又稱即使打開欄柵,該範圍仍然屬軍事用地,駐軍可以按實際情況要求該人士離開或向警方求助。
朱凱廸表示特首林鄭月娥為中區軍用碼頭立法,是繼修訂《逃犯條例》後再立大功。他指中國外交部連1982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都只當作是一份歷史文件,質疑特區政府竟以1994年所訂的《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用途的安排互換照會》作為立法依據,「有咩理由執行?」
建制派議員則支持在中環設立軍用碼頭,民建聯周浩鼎指民主派議員是「錯到離哂大譜,亂咁嚟」,指軍用碼頭只是「物歸原主」,認為政府安排正確,「塊地係佢(駐軍),你咪由得佢點用」。
民建聯葛珮帆指反對派是「逢中必盲反」,「以為自己是防務專家」。她指中環商業區是香港核心,需受保護,又表示擔心軍用碼頭會成為港獨組織反中的新象徵地點。
工聯會何啟明表示有人以為香港的和平來得太容易,批評許智峯言論無謂,質疑對方「連仗都未打過」,不能定斷沒有軍事用地的需要,認為防務對保障市民安全是最優先。
朱凱廸提出臨時動議,指原添馬艦海軍基地已遷至昂船洲,無需要再多添一個軍事碼頭,要求政府繼續管理中環海濱一帶的空間,並在有需要時才借用予駐軍停泊軍艦,在5票贊成、15票反對下遭否決。民建聯李慧琼所提出支持盡快立法的臨時動議則在16票贊成、6票反對下獲得通過。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