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不義嘅政府,最近諗住喺一早已經殘缺不堪嘅立法會,幫凶殘嘅中國政府立中國國歌條例,迫香港人向惡劣嘅中國國歌敬禮。但係,點解香港人要尊重中國嘅暴政象徵物呢?呢個不義政府咁做,好明顯就係橫蠻無理。
「……開始組織同實際組成任何政治社會嘅,祇不過係一啲可以服從大多數而結合同組成呢種社會嘅自由人同意。咁樣,而且祇有咁樣,先會或者先可以創立世界上任何合法嘅政府。」[1]約翰·洛克(John Locke)覺得,政府係要經過民眾同意,先可以管治民眾,而政府冇經過民眾同意,就係違反自然法。中國喺一九九七年開始,擅自殖民香港。中國殖民香港,係冇經過香港人同意。中國祇係,暴虐無道,橫蠻咁迫香港人受制於中國,殘暴咁將香港人置於中國惡劣嘅意志之下,完全係侵害緊香港人嘅自然權利。顯然,中國一啲都唔尊重香港人。
中國喺殖民香港期間,又不斷侵佔香港人嘅土地,侵犯香港人應有嘅自由,阻礙香港人實踐民主,諸如此類。既然中國不斷踐踏香港人,香港人唔通係要尊敬中國?唔通係要向中國嘅暴政象徵物獻上敬意?
但係,呢個不義政府,最近竟然就想立中國國歌條例,喺「奏唱中國國歌嘅場合」,迫香港人「肅立」同「並無不尊重中國國歌」,又禁止香港人「侮辱」中國國歌,例如唔俾以「侮辱」方式改中國國歌歌詞。中國國歌條例顯然係迫香港人恐懼中國國歌,禁止香港人自由表達有關中國國歌嘅觀點,又阻礙香港人二次創作。但係,法律係應該用嚟侵擾民眾咩?約翰·洛克講過:「……法律除咗爲民眾謀福,呢一個最終目的之外,唔應該再有其他目的。」[2]法律祇應該用嚟爲民眾謀福,而唔應該用嚟損害民眾福祉。中國國歌條例,完全就係惡法,唔單止冇增加民眾福祉,反而仲侵害民眾幸福。呢個不義政府咁做,顯然係嚴重騷擾緊香港人。
如果呢個不義嘅政府以爲,立咗中國國歌條例,就會令到香港人更加尊重中國,咁我要講,呢個觀點係大錯特錯,結果係啱啱好相反。不義政府諗住立中國國歌條例,迫香港人尊重中國嘅暴政象徵物,呢個令人憎恨嘅情況就猶如,一個盜賊攞住把刀指住人條頸,迫人向佢致敬,迫人多謝佢偷走人嘅財物。就算有人迫於無奈,爲咗保護生命,而向個盜賊敬禮,個盜賊唔單止唔係受到人尊重,反而仲係自取其辱,更加展示到個盜賊係窮兇極惡。中國就係盜賊。中國唔會因為有咗中國國歌條例,而吸引到人尊重。相反,咁祇係會令人更加厭惡中國。
宜家中國係殘暴咁殖民香港,香港人係唔需要敬重中國,亦都唔需要尊重中國嘅暴政象徵物。呢個不義政府諗住立中國國歌條例,好明顯就係大逆無道。
註:
1. (英)約翰·洛克(John Locke)著,葉啓芳、瞿菊農譯:《政府論次講》(臺灣:唐山出版社,1986年),頁61。
2. (英)約翰·洛克(John Locke)著,葉啓芳、瞿菊農譯:《政府論次講》(臺灣:唐山出版社,1986年),頁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