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警察傍晚就星期六的元朗遊行開記者會,記者關注警察在星期日晚上,為何在未有示警的情況下兼從後開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辯稱,天橋上的警員觀察到,橋下有個別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頭,遂以44mm發射器發射海棉彈。他表示,警方當時已展示涵蓋式的旗幟作警告,所以橋上警員可針對現場個別人士有否作出危害警員的舉動,無須再另外舉旗示意即可使用槍械。
獨媒記者當晚在上環現場,拍得有橋上警員在未有示警下開槍。片段中清楚見到有持槍的速龍小隊在中區警署外的天橋上,在無預警下向地面的示威者開槍。謝振中強調,相信當時有警員在天橋上,看到有人在地下掟磚,所以才發射海綿彈制止。警察最後在林士街停車場附近檢獲一枚未曾使用的汽油彈,稍後將會作化驗。
謝振中斥,當晚有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頭、煙霧彈和汽油彈,指警察才使用中距離武器作驅散,重申當日所使用的武力是合法及相稱。他又表示,在警察往前推進時,遭示威者用雨傘和長矛襲擊,多次強調警方當時已使用涵蓋式的旗幟作警告,毋須再特別示警。
針對上環清場當晚,謝振中在記者追問下,才透露警察共使用了55枚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和24枚海綿彈。記者曾即場追問,警察在6月12日及7月1日的金鐘清場時,使用上述武器的數字,但謝振中表示手上沒有相關資料。
記者:梁筱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