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結果出爐,民主派選委比率創歷史新高,我們雖然不能就此滿足,以為已經戰勝了小圈子制度,但當民意影響力有所增長的時候,我們亦該善用手上的籌碼,為香港的民主發展爭取最大利益。
要令這326票的效果放到最大,首要原則是必須共同進退。不論是要當造王者還是投白票抗議,如果326人能集體行動,影響力將以幾何級數增長(請參考作者另一篇文章:《兩年前的遍地開花,兩年後的逐個擊破》)。今次選委會選舉,大部份民主派名單都是主打「真普選」(廣義來說包括撤回831,甚至是投白票抗議小圈子選舉等主張)及「Anyone But CY」兩項議題。好處是後者已不戰而勝,餘下的最大公因數就只有「爭取真普選」一項,相當清晰,相當集中。
特首爭取真普選
然而,爭取真普選之路說易行難。在政制改革被中共牢牢把持的情況下,未來五年能夠重啟政改的機會實在不容樂觀。就算真能重啟,恐怕也只會是831的翻版。從另一個角度看,特首實際上的確沒有能力落實普選,極其量也只能向北京進言,就如當初林鄭的民情報告一樣。
因此,我們根本不可能在這個小圈子選舉中找到一個能落實普選的候選人。即使以326票逼迫候選人表態,也只有三個可能:一、含糊其辭、拒絕表態以向中共示忠(葉劉可能採取此策略);二、承諾重啟,但當選後就攤攤手板,「中央唔比呀嘛,我盡左力架啦」(林鄭或曾俊華之可能路線);三、因毫無勝算而主動支持普選,試圖憑民意突圍(胡國興之路線)。前兩者對推動普選自然是於事無補,而後者即使奇蹟當選,同樣過不了中共一關,甚至可能變成「梁游升級版」,以不忠於國家的罪名被拒絕任命。
既然如此,是否代表爭取普選只能退化成爭取表態,淪為讓建制派候選人氹下市民開心的工具?也不盡然。反之,我們應該利用這次搶灘的成果,做一次香港開埠以來最大型的民主教育,讓市民見識一下何謂普選特首。這326名選委應籌辦全港公投,再以winner-takes-all的形式,在實際選舉中將326票全部投給得勝者。他們要造王,但不是自己去造,而是設立一個讓全港市民一同造王的機制。
市民要做造王者
以現在特首選舉的形勢看來,幾乎可以肯定建制派至少會有兩人參選。不論是曾俊華、林鄭、葉劉、甚至是陳德霖或梁錦松,都是極具份量。最後的戰況很大機會和上屆梁唐對決一樣,即使中共指明要某人當選,另外一人亦能箍死一部份選票。在民主派以外的868名選委中,任一候選人亦難有充分信心穩奪601票(即使最後中共仍有可能成功箍票)。如此,建制派候選人就必須向民主派的三百多票埋手。
舉辦公投,就和美國將選舉人制(Electoral College)民主化一樣,規定選舉人服從公投結果(雖然美國制度有其漏洞),讓全體市民的意願直接反映在選舉結果之中。也就是說,當候選人打電話比民主派選委拉票的時候,選委就會說:「唔好同我講,要講就同700萬市民講」,變相將特首選舉的拉票目標由326名選委轉移到700萬市民身上。
當特首要真正面對市民,就不得不回應市民的訴求。落區不再是梁振英式落區,擔張凳影張相擺上Facebook,block晒你班嬲嬲豬就當落左,而是要令每一個市民相信他能為社會謀福祉。落實普選當然是無可避免的議題,但當所有候選人均無法提出可行方案的情況下,市民仍可就其他民生議題判別其優劣,可能是房屋問題,可能是標準工時,也可能是退休保障。透過舉辦公投,選委毋須再揣摩市民心意,而是讓候選人直接和市民溝通,選委只是將市民的意願寫在選票之上。
另一方面,民主派選委亦能透過行動向全港市民展示民主理念的真諦。無權者爭取改革,可能是出於私利;但當手中有票的人願意和全港市民分享權力的時候,就能站在道德高地,亦能令市民重拾對民主的信心。雨傘運動時,中共發動輿論機器,成功令部份市民以為民主派爭取普選是為了奪權。舉行公投,就是用最純粹的方式彰顯民主精神,有助在撕裂的社會吸納淺藍市民,令更多人加入民主運動。
部份激進派也許會認為吸納市民支持已無作用。無可否認,雨傘運動的失敗,令我們對人民的力量失去信心。但過去一年,民主派在區議會、立法會和選委會的席位皆有增長,雖然仍未足以反客為主,但成績也確實令人鼓舞,亦證明了爭取市民支持的路線並非一無是處。因此,舉辦公投非但能令民主派共同進退,更有機會擴大民主派的選民基礎。
和之前民間公投之分別
因應過去幾年的經驗,或者會有人對「公投」的作用持懷疑態度。的而且確,過去幾次由民主派發起的公投運動,均未能對政權做成任何實質壓力。2010年的五區公投,只是重申爭取普選的立場,兼且混入了議席因素,難以明確彰顯民意;佔中前的622公投,即使有78萬人投票亦無法迫使北京讓步,只能當做一個大型民調;佔中期間提出的退場公投,更是無疾而終。這次特首選舉公投的不同之處,在於民主派已實實在在的掌握了四份一個選委會。除非中共在這個階段大規模DQ當選的選委,否則民主派在特首選舉中的影響力已是不容置疑。
公投從來是一個self-fulfilling prophecy,須要夠多人參與、夠多人相信才能成功。過去幾年,非建制派之間的派系鬥爭令其無法團結一致。但在這場特首選舉中,民主派卻有一把尚方寶劍,可以令任何派別的人盡皆信服──就是已經落入手中的326票。最重要的,是這三百多名選委要令市民相信他們會跟隨公投結果集體投票──不論投票人數是2,000人還是200萬人;不論勝出者是曾俊華、林鄭、葉劉、投白票,還是梁振英(如果他N星期後又反口參選的話);不論勝出者的政綱對選委所屬界別是有利還是有弊。既然他們在爭取真普選的呼聲下晉身選委會,亦理應身體力行,放下個人以至界別意願,一同用手中一票建構更民主的制度。
當三百名選委奠定了公投的基礎,餘下的持份者在別無選擇之下,就只能參與這場公投運動。對市民來說,如果你不願被民建聯一車車運來的老人家所代表的話,就不能置身事外,更要呼籲親友投票;對候選人來說,如果他們不願將這三百多票拱手讓給對手,就不能杯葛公投,而是要真正向市民拉票;對政治團體來說,如果他們希望下任特首作出政策承諾,亦必須向市民解釋其理念,不能只和候選人做枱底交易。
公投方案的其他好處
以三百多票換取整個社會的參與,好處顯而易見,但除此之外,尚能為民主運動帶來其他益處:
第一、抹去選委個人意願,有助鞏固民主派在選委會中的席位。今次民主派大勝,但在社會未有足夠動力全面抗爭下,2022年能落實普選的機會依然極微。因此,我們必須作出最壞打算,準備和中共在選委會持久作戰,為2022年再下一城作出準備。
中共今次敗了一仗,必定會想盡辦法挑撥離間,瓦解民主派的聯盟。加上今屆民主派選委多為政治素人,面對傳媒百般追問,候選人設法勾引,稍一不慎便會露出各人之間對不同路線的追求。說實話,民主派除了「真普選」和「反對梁振英」之外,內部分歧極多。如果聚焦在特定議題上,可能會令各界別中的民主派選民分成兩邊,下次選舉鷸蚌相爭,建制派便來個漁人之利,收復失地。
相反,如果選委放棄個人意願,便能穩佔道德高地。社會在公投過程中商討完畢,選委將最終決定投入票箱,讓市民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表現無可非議。即使民主派在公投過程中再度撕裂,選委亦不受影響,下屆可以同樣主張再度參選,將對選委的一票化成對普選理念的支持,更容易守住今次的成果。到時甚至可以組成跨界別選舉聯盟,更有效分配資源以提升拉票效益。
第二、由於選委以政治素人為主,未必能夠妥善應付接下來三個月的被拉票工作。由有能力及公信力的人舉辦公投(如戴耀廷等),有助互相分擔壓力。長遠而言,可以鼓勵更多支持民主但不想太困身的界別人士角逐選委,避免如醫學界般因名單人數不足而未能全取席位。
第三、民主派更可以公投方案吸納其他獨立選委(如支持真普選的陳沛然),進一步擴大在選委會中的版圖,同時以此為號召,向團體界別施壓。今屆文化小組中,周博賢名單雖然落敗,但亦獲得一定支持,宗教界亦開始有聲音要求改革制度,可見團體界別未必全部都是牢不可破。打破小圈子的目標雖然不變,但兩條腿走路,在不公的制度下盡量爭取民主空間,卻也是民主派支持者二十多年來的共識。
應否納入公民提名
有指民主派選委應該實踐公民提名。假若配合公投方案,我們能否建設一個完整的選舉程序,再集體提名並投票支持這個「民選特首」?筆者並不建議,因為此舉很容易將一個崇高的民主理念矮化成派系之爭。信念堅定的人當然不會這麼想,但很多淺藍甚至淺黃市民最喜歡透過醜化個別政客去污衊整個民主運動。比如說,他們會認為何俊仁參選只是想做特首、民主派議員反對政府只是為了奪權等等。就算將這些人排除在外,民主派內部亦很大機會因為提名人選而再度分裂。
就算真的有人能團結所有民主派選委,此人也不可能在其餘選委中再奪300票。公民提名產生的候選人,最終只會和梁家傑和何俊仁一樣,在參與幾場辯論,被對手無視的情況下順利落選。這反而會令有機會當選的建制派候選人放棄向選民拉票,一心等待建制選委在第二輪投票中歸邊完場。民主派近年分裂嚴重,難得因為真普選的理念再度團結起來,爭取到實際的影響力,不值得為了一個沒有勝算的候選人放棄一切成果。
另一方面,在提名期距今只有兩個月的時間,要做兩件事情未免過於貪心。當民主派將精力集中在提名過程,整件事就可能會演變成派系之爭,打擊其後公投的公信力。如果民主派沒法在短時間內令公眾恢復信心,選委只會變回一盤散沙,任何一人在最後一刻脫離聯盟,都會動搖整個公投系統。反之,如果民主派能以三個月時間集中組織及宣傳公投,就能乘今日之餘勢,一鼓作氣地將力量釋放出來。假如2022年仍未有普選,再去組織一個完整的提名及公投過程,也勝於現時臨急抱佛腳,匆匆推行。
和袋住先有何分別?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問:公投而不設公民提名,則市民只能在建制派候選人和投白票間選擇,豈非和當初「袋住先」一模一樣,甚至更差?事實上,本文提出的公投方案,在客觀效果上的確和「袋住先」方案十分相似。但在原則、背景及未來路向上卻大有分別。
第一、「袋住先」方案乃是中共反口的結果。中共曾承諾香港人於2017年落實普選,831決定卻將龍門搬到球場之外。當時接受方案,將會發出一個十分危險的訊息,中共更加肆無忌憚地干預香港不在話下,更重要的是令市民誤以為整個社會已集體認命,之後再去改變制度就加倍困難。就如兩國交兵,對方連陷兩城,意欲脅迫我方簽署城下之盟,要求永久割讓一座城池以換取另一城的歸還。不簽和約不等於放棄一座城池,而是要待養精蓄銳後一舉收復所有失地。放棄假普選方案,不代表讓中共在小圈子選舉中為所欲為。長遠目標一般無變,短期目標卻是寸土必爭。
第二、「袋住先」是偽君子,在小圈子的框架內搞公投是真小人。「袋住先」會麻醉市民意志,令那些對政治體制無甚認識的人以為自己真的擁有普選權,直接扭曲了民主的意義,就和中共聲稱自己奉行社會主義一樣噁心。相反,公投方案即使當真能夠造王,亦無人會認為是真正普選,爭取普選的聲音只會有增無減。如果公投得勝者於小圈子選舉落敗,就更能將選委會和市民放在對立面,彰顯制度不公,即使依然無法拉倒制度,效果也不會比投白票、於會場抗議等方式差。
第三、中共近兩年撕破臉皮,香港人完全見識到何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雖然梁振英放棄連任,但對香港民主運動卻已造成很大破壞。此時此刻,大部份市民都不會反對先「Choose Best Alternative」,換取一點喘息空間,再策劃下一步。能在不和中共妥協的情況下達到此目的,乃是香港人努力爭取的成果,與「袋住先」的跪地投降不可同日而語。
白票抗議和佔領會場
選委會選舉期間,有人提出投白票的政綱,以抗議制度之不公。然而,大部份市民早已明白小圈子選舉的問題,不明白的也只會覺得你在搞事。即使有三百票白票,亦難以觸發抗爭行動,遑論改變制度。反過來,選委集體投白票應該自動成為公投的一個選項。其支持者可以此為平台向更多市民宣揚白票主張,但亦該讓市民共同決定。如果只有十數名選委堅持投白票,既無法帶來任何改變,亦只會削弱了民主派的整體力量。相反,如果他們成功說服大多數人支持行動,就更能達到集體抗議的效果。
佔領會場製造流選的建議,亦不見得會成功。可以想像,投票當日警方必定會在會場內外嚴密佈防,硬闖只會被強行帶走。他們連民選議員也能DQ,對趕走一兩個無法左右大局的選委自然也不會有任何顧忌。即使以陰招破壞選舉(極端如倒鏹水進投票箱),極其量也只能拖延一兩日,之後太陽照常升起,選管會安排重新投票,建制派乖乖配合,抗爭者被拒門外。也許能製造不少noise,但對打破制度依舊是毫無作用。
選委面對的困難
要推行公投方案,除心理關口外,個別選委亦可能面對其他困難:
其中一個問題,是個別選委於選前已作出承諾,如投白票或不投某某人等。要無條件接受公投結果,就有機會要違反選舉承諾。然而,政綱原有優次之分。對大部份民主派選民來說,「真普選」的重要性遠比其他承諾重要。選民選他們出來,便是希望他們在艱難的時刻作出正確決擇,而正確決擇往往又會隨時勢改變。在公佈結果之前,社會普遍未能料到民主派能奪下如此多席,因此可能會提出較消極的抗爭手法。但既已奪下四份一個選委會,就應思考有何方法可以爭取更多。不想背負「背棄選民」罪名的選委,更應在支持公投方案後,待下屆再度參選,讓選民決定是否要vote them out。
另一個問題,是當公投得勝者的政綱嚴重違反某一界別的利益時,選委如何取捨。比如說,如果某候選人支持輸入外地醫生而獲勝時,醫學界選委該如何自處。面對此情況,應有兩個原則:第一、選委應表明界別利益不能凌駕全體市民的選擇,第二、如果界別利益和市民利益息息相關(如確保醫生質素),則應在公投過程中盡量向市民闡述原因,再透過民意令候選人修改政綱。
選委的角色和定位
在此公投方案下,選委的角色就會和預期中有很大改變。整體而言,他們要塑造不偏不頗的形象,即使有個人傾向亦不應表露,面對傳媒時更只能如錄音機般重覆整個聯盟的立場等等,讓公眾聚焦於公投理念而非選委個人。以下有幾點須特別留意,以維繫整個公投系統的公信力:
第一、除了不應集體推行公民提名外,民主派選委亦不應提名任何人,即使提名其後仍可按照公投結果投票,卻也會令市民有所質疑。在選舉之前,他們甚至不應與任何候選人(或疑似候選人)有任何接觸,做到比白紙更白。
第二、在實際公投的過程中,有心獻出更多時間的選委固然可以成立小組,統領籌備工作,餘人則應爭取各界選民參與公投,但不應在個別候選人或議題上表達個人立場。
第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等有明顯政治色彩的選委在整個過程中應盡量保持低調,除了在執行細節上提供支援外,應盡量讓政治素人擔任領導角色。此舉合乎近兩年政治生態之發展,可以令公投運動超越政治分野,團結多數港人。
結語
撰文至此,已將全民公投的初步概念解釋得七七八八。如果認同此方案值得探討的話,請大力share這篇文章。筆者堅信,民主派必須團結,香港才能迎來真民主、真普選。而團結的必要條件,就是每個人都願意作出少許讓步,尋求同路人之間的最大公因數。最終能否成事,還是未知之數,但願意一同討論、一同協商,總算踏出了第一步。雨傘運動之後,香港的民主運動陷入泥沼。事隔兩年,灰心過、氣餒過,現在也該是時候重新上路,為我們的共同信念繼續奮鬥了。
(圖片來源: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