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在抗爭運動中聽到的說話:
(1)「黑警死全家。」(經常聽到)
(2)「假如香港沒有未來,書讀得再好也沒有用。」(偶爾聽到年輕人說)
(3)「我現在十五歲,若被控暴動罪,會入獄十年,出獄時已經二十五歲,我其實已經準備好。」(《鏗鏘集》,〈這一年......十五歲的暑假〉:5:25
(4)「如果自己因被控暴動罪而要坐十年牢,但卻可為香港換來民主自由,我認為是值得的。」(大意;一位年輕人在一個訪問中說)
(5)「不要看輕你個人的力量而不參與抗爭,因為如果每個人也這樣想,那就沒有人出來抗爭了!」(偶爾會聽到的說話方式)
解讀一些說話可以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例如要考慮語境(而當中又包含很多元素)。有時一句說話是說者自己真心相信的,但有時只是一種表面的姿態,背後隱藏着更值得注意的信息有待發掘;有時說話是給對話者聽的,不過有時是給第三者聽的;有時話語的內容本身最重要,可是有時是說話的動機更要注意;等等。我想粗淺地回應一下上面那些說話,而暫時不多考慮複雜的解讀問題,以拋磚引玉,望有助豐富抗爭陣營內部的批判思辨(辯)內容。
關於(1):我自己不能認同這句說話,因為正如俗語所云,「一人做事一人當」,怎麼可以牽連其家人呢(除非有證據證明其家人亦涉事)?!個人人權是運動的爭取項目,但若是重視個人人權,那麼又是否應該重視個人責任呢?「個體」是受重視的對象,應該擁有權利,但也應該承擔責任。
關於(2):可以明白年輕人說這話的用意和背後的沉重心情,然而,反駁亦是可能的:讀好書,就算真的認為香港未來完全沒有發展空間(通常沒有那麼極端),那也可考慮外國呢;況且,歷史的進程往往是迂迴曲折的,假如今次運動不能為香港爭取到民主自由,而你亦胸懷大志,那麼讀好書並到外國好好發展,說不定在未來有另一場抗爭運動等待你的重要貢獻。
關於(3):姑且不論說話中數字可能不準確之處(未計何時判刑和刑期長短)。坦白說,我懷疑他是否真的已經準備好。他是否認為二十五歲出獄還不算很老,還可繼續開展人生?但他有否想清楚這十年意味着什麼?社會本身已經競爭那麼激烈,十年監禁之後還有競爭力嗎?能夠做什麼工作呢?固然,我不是認為十年監禁之後人生必定完全沒有希望(釋囚開展美好新生活的例子是有的,例如曾經聽聞一個美國人,年輕時曾因打刧銀行而入獄,但多年後卻成為了大學法律系教授!;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on_Hopwood),而只是想提醒一下他不要把「已經準備好」說得太輕鬆,其實這是千斤重的。人生經驗告訴我們往往真正考驗到來時我們才知道事情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年輕人在這場運動中使人驚訝的積極表現有目共睹,我不是要勸阻他們的參與,亦不是認為他們不應勇武(但當然非每人皆宜),而只是不忍心看到因輕率而導致的後悔。
關於(4):縱使可能不少人會認同,如果一個人願意坐十年的牢,便會為香港帶來自由民主,那確實是值得的,甚至會認為很划算;然而現實可能是,不單止是他坐十年的牢,甚至是很多抗爭者也坐十年的牢,香港也不會有自由民主。後者這個可能性也相當明顯,比較難忽略,進一步的討論需要更深的解讀。
關於(5):如果每個人也這樣想,確實會很糟糕,可是問題是,某人自己這樣想一般是不會影響別人怎麼想的(這個思路被宣傳開去就另當別論),所以,這個反駁不成功。然而,要注意不是說看輕個人力量而不參與抗爭的想法是被支持了,而只是要另尋更好的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