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似乎自古以來就喜歡把生存的責任交給政府。
據說孔夫子周遊列國,經過泰山附近時遇上一婦人在路邊嚎啕大哭。夫子問她因由,婦人說她公公、丈夫和兒子都被老虎咬死;夫子再問她何以不搬走,婦人說因為這個地方政治開明。子曰:「苛政猛於虎也。」
所以,按夫子的邏輯,應該可說是政府間接害婦人家破人亡了。可是,要老虎還是要苛政,畢竟是自己的選擇。
早幾天接連兩日在東方日報和太陽報出現了兩個嘔心的標題(本來這種無恥的報紙我是不看的,可是有時在車上瞥見別人手中的報紙也是無可避免),第一個6月8日東方頭條「政府逼死勤奮好青年」(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608/00174_001.html,也登上了其他好幾份報章的頭條,當然寫法不可能及得上這個無恥),第二個是6月9日太陽的「低學歷難搵工19歲孝順仔跳樓亡」(http://the-sun.on.cc/cnt/news/20090609/00407_001.html)。
兩篇報導的矛頭都直指政府。第一篇報導指失業青年遭政府追還學費貸款,壓力下燒炭尋死。我倒想問,政府是不是淋你紅油、鎖你門、燒你屋?是不是拿槍抵住你的後腦勺,告訴的不還錢就去死?何況,欠債還錢本是天公地義。第二篇更叫人啼笑皆非,竟然拿「低學歷難搵工」來起題。試問那個社會不是「低學歷難搵工」?難道有「低學歷易搵工」的社會?倒不如拿「阿媽係女人」來起題啦!
香港是一個很幸福的地方,雖然經濟衰退,但年輕力壯不可能會失業。超市、便利店、快餐店每天都在請人,大丈夫要能屈能伸,「馬死落地行」。正所謂「螞蟻亦要搵嘢食」,留得青山在才是最重要。
生命是我們的生命,如果自己都不去珍惜,又有誰去在乎?我從前不喜歡批評自殺死的人,因為我覺得如果一個人可以連自己的生命都不要,他心裡面的痛苦肯定不是旁人可以理解。可是如果這兩個青年真的只是因為被追債和失業就尋死,那麼我也只好改變看法。
政府不義,我們應該站起來抗爭,選擇死亡就是自願投降。電影《新古惑仔之少 年激鬥篇》中,有一幕劈友場面,字幕寫上「有人為了爭取民主自由而流血!有人為了個人理想而流血!有人不知為了甚麼而流血!」二十年前出動坦克車的政府才叫逼死學生,今天的?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