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4-25)
在宣講這一篇道的時候,七一大遊行才剛剛過去。筆者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參加遊行,亦不知道大家如何看這一年的七一遊行。筆者本身則掙扎良久,才作出參
加遊行的決定。這倒不是因為某些人的呼籲:對於這些小家子氣的囈語,筆者根本不放在眼裡。叫筆者感到疑惑的,是泛民主派近日的軟弱無力,缺乏方向。自從董
落曾上以後,泛民主派的便失去了一個共同敵人,這場「勝利」反倒使泛民主派走到萬劫不復之境地。究竟我們應該與中央和解,還是堅持平反六四?究竟我們該擁
抱中產,還是走向基層?究竟我們應否參與小圈子的特首選舉?泛民主派莫衷一是的回應,叫香港又再經歷一場政治低氣壓。
也許,我們應當反思一下民主運動的訴求,以上帝的角度去反思自由民主人權的真諦。惟有通過徹底的批判,我們才能更深切的明白我們的真正目標、才能夠重新得力再上路。
今天就讓我們思考關於權利和公義的問題。論到權利,我們會想起人權,繼而會想起言論自由、人身自由,之餘此類。可是,我們爭取這些權利,又有甚麼神
學上的根據?我們可以根據創造論的教義,來指出人類具有神的形象,亦因而是尊貴而不可侵犯的。不過,這只是基督教神學的其中一個面向。我們亦需要明白在人
類墜落之後,聖經也再沒有以正面的角度去看人的權利。反而,聖經三番四次的勸勉信徒要放棄自己的權利,就像今日講道的經文那般。
在注重人權的今天,在一間熱衷捍衛人權的教會之中,要講捨己的道理,實在不容易。可是,正因如此,我們也需要認真的思索捨己的道。筆者在此改動一下今日經文的內容,從而突顯今天要宣講的信息:凡堅持自己權利的,必失掉人權。凡為主捨棄權利的,必得著人權。
首先,我們該想想究竟何謂權利?個人權利固然有基督教信仰上的淵源,可是權利的觀念,在某程度上承襲自私有產權的概念。對於新自由主義者來說,私有
產權是一切個人權利的基礎。倘若沒有了私有產權,新自由主義者認為我們將因而缺乏了講人權的基礎。新自由主義者的人權觀是這樣的:若有一件東西是由我賺取
到的,或是由我的祖宗傳給我的,那東西就是我的、是我所應得的。其他人以致是上帝都不能取去我的東西,不然那就是對我個人權利的侵害。
倘若我們的社會是由新自由主義的權利觀所主導,那又將會是怎麼樣的光景?事實上,香港的主流論述早已為新自由主義所壟斷了。還記得領匯事件嗎?在領
匯上市失敗後,社會的輿論一面倒的指摘盧少蘭婆婆。筆者無意說盧婆婆做得正確,但是社會一面倒的批評卻叫人感到不安。社會所關注的,只是投資者的權益,只
著眼於投資者能否獲得豐厚的回報。可是究竟房署的私有化政策是否只有百利而無一害?究竟領匯上市會否影響公屋居民的生活質素?坊間的討論對此付諸闕如。
領匯事件不過是香港社會問題之冰山一角。在論到社會福利的議題時,社會大眾不也一面倒的指斥接受福利的苦主,力呼綜援養懶人嗎?對於香港人來說,要
他們納稅去支持社會福利的開支,就是對他們私有財產的侵害,等同於打劫他們的血汗錢。難道他們看不到低下階層及弱勢社群生活的困苦?難道他們不知道大部分
的綜援戶都不是騙子?可是他們就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硬著心腸的以一句「扮可憐」將問題打發掉。香港人不懂權利嗎?懂,而且懂得很醜陋。
倘若我們執著於私有產權,以及根據私有產權原則而訂立的權利,那只會帶來災難。我們的社會將變成一個自私自利的人間地獄。倘若我們每一個人都執著於個人的權利,那我們將喪失人所應有的尊嚴,而社會的人權狀況則不消提了。
在上帝的眼中,私有產權不過是虛妄得令人發笑的廢話。萬有都是上帝所創造、上帝所管理的;天地萬物都是上帝對人的賞賜。人能憑甚麼宣稱某某是他的私
有財產呢?十八世紀的貴格派領袖John
Woolman曾經作過以下的比喻:設想有一群人發現了一個新大陸,便將新大陸的土地平均分配了。可是,他們卻因為對某些兒女偏心,便將較多的土地分給他
們。如是者又過了好幾代人,我們可以預見這片大陸會有地主,也會有窮人。那麼,地主憑甚麼可以向窮人誇口呢?地主憑甚麼不將他的所有與窮人分享呢?歸根究
底,私有產權是人的創造而非神的本意,是人類自私的產物、是罪的標記。
倘若我們每一個人都像經濟學上的經濟人那樣,追求自己權利的極大
化,我們將不會得到一個公平的社會。社會上比較強勢的人將會得到較多的權益,最終會愈得愈多。社會學大師C.Wright
Mills曾如此形容他所處的社會:社會的大權都操控在軍方、政客及富商的手上,他們過著不道德的生活,而普羅大眾卻對此無置啄之餘地。可不要以為他講的
是第三世界的國家,或是今日的香港。他講的是一個老牌民主國家,那就是美國!美國是最著重個人權利的一個國家。可是,它國內的平等狀況以及人民的政治權
利,卻是在芸芸西方民主國家中較差的。
試想想倘若今天你當上了紅灣半島的大業主,你會如何對待你的物業?倘若你要堅持你的個人權利,你可以將紅灣半島拆掉來建你的紅灣豪庭。這樣你便可以
實踐你的個人權利,但是,這樣對整個社會卻會帶來損害。公義的做法只有一個:你放棄你的個人權利,以保護環境及愛護社區的心態去限制你的選擇。有地產商人
批評反折卸紅灣的社會運動,並諷刺香港是全中國最共產主義的地方。據聞這位仁兄是一位讀過神學的基督徒,那麼我亦在這裏在主內對這位弟兄作出提醒:共產主
義比資本主義更符合上帝的心意。
我們今天要學習捨棄自己的權利。為了弱勢社群,為了其他同胞的好處,我們要捨棄自己的權利。惟有能夠捨己,我們今日為民主自由人權所作出的努力,才
不會付諸東流。作為基督徒,一群愛護社會的基督徒,我們是有福的。我們有主耶穌基督作為榜樣:祂為了全人類的好處,甘心背著十字架為我們受死。而今天我們
為了他人而走上捨己的路,並負起我們的十字架的時候,主耶穌也必伴著我們的身旁。願主祝福大家。
(作者按:本文乃筆者七月四日於基督教善樂堂香港主日之講章。撰寫本文時,筆者受到教會朋友龐思奮教授〔Prof.
Stephen Palmquist〕之啟發。龐氏曾撰Biblical
Theocracy一書,本文的一些論點亦參考了該書的內容,特此鳴謝。這本書的內容被刊載在 龐氏的個人網頁。筆者覺得這本書應該有中文譯本,可是筆者譯功奇差,未敢毛遂自薦。有志之士,請在瀏覽以上網址後與龐氏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