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金融風暴,香港稅制以往一直倚重的賣地收益受到衝擊,為了建立一個較穩健的稅制,特區政府不斷提出開徵銷售稅。然而,除了自由黨憂慮對整體消費帶來的衝擊,銷售稅的更大問題是惡化香港本已嚴重的貧窮和財富兩極化問題。例如,香港的堅尼系數已達 0.53,顯示貧富縣殊已極嚴重,早前看報道更指香港月入不足四千的家庭竟達廿萬,若開徵銷售稅,對低下層而言定必百上加斤。
要增加政府稅收,除了銷售稅,亦可考慮近年在不少國家 (尤其歐洲國家) 提倡的托賓稅。托賓稅是由耶魯大學教授托賓 (James Tobin) 在72年提出 (他亦在81 年奪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方法是從每次貨幣貿易中抽取 0.1至0.25% 稅項 (期後的提出多為0.1 至0.5%) ,籍以增加國際熱錢的投機成本,從而減少對各國貨幣及經濟的衝擊,由於稅收款項不算高,對整體金融投資的影響不會太大;得到的收入,更可應用於第三世界教育等社會發展項目。
若回顧為香港帶來重大經濟創傷的亞洲金融風暴,可發覺全球游資的急速流出與流入確為社會帶來嚴重的風險與代價。而其他慘遭游資蹂躪的國家,像泰國、南韓和印尼等,經濟更幾弄致崩潰,熱錢的破壞,便仿如自然界的蝗蟲,將各國多年努力的經濟成果一掃而空。難怪托賓稱之為 “不事生產的貨幣投機” (unproductive currency speculation) 。
雖然托賓稅在72年提出,但其迅速被討論卻要到九十年代中,尤其98 年在法國成立的組織 ATTAC (Association for the Taxation of Financial Transactions for the Aid of Citizens),提出了包括托賓稅的一系列左冀政策 (如捍衛公共資源與服務、反對私有化、提倡可持續發展、減除第三世界債務等) 。隨著 ATTAC 在四十多國成立在地組織,托賓稅亦成為各地規範新自由主義經濟暴力的重要政策象徵。
推行托賓稅的最大阻力,是美國此作為全球金融體系的最大得益者,看美國基金界的年終花紅竟是數年薪金,便可知其在國際金融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掠奪程度。所以要推行托賓稅,必得各國攜手合作,共同制訂、執行相關政策,讓游資不能逃往免稅國。
雖然托賓稅的推行不易,但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對全球各國面對的經濟危機、風險與災難應予正視並作適當承擔,推行托賓稅遂可視為作為世界公民一員應有的承擔。回說香港自身,雖則港府常自恃近萬億儲備,然而每天的全球游資是過萬億美元,下回金融風暴能否全身而回,也是未知之數。
香港稅制過份倚賴地產確是需要改變的,改變的方向可以是調高現有的利得稅,又可考慮恢復遺產稅,又或考慮本文提及近年西方社會越加重視的托賓稅;但請不要強推讓貧者越貧,令低下階層雪上加霜的銷售稅。因為這關乎社會公義,更關乎社會的道德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