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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拍攝的「誘惑」

手機拍攝的「誘惑」

尤記得2014年,韓國演員權相佑及崔智友來港為劇集《誘惑》拍攝,而筆者亦有幸以臨時演員身份參與其中,而當中拍攝過程中的所見所聞,確實值得分享。

當然明白現時科技發達,幾乎大部分人都會有一部有拍攝功能的智能手機,一機在手,固然隨心所欲,遇到自覺有興趣的事物便自然地舉機拍攝,但有否尊重被拍攝者的意願?筆者在《誘惑》的拍攝過程中,其中一天就在尖東康宏大廈取景,由於當時正值假期早上時間,所以圍觀的人不算多。在等待「埋位」的時間,而權相佑及崔智友便分別各自與兩名助手企在一旁等待。而當時有一位大叔發現兩位巨星的存在時即時舉起手機拍攝,但助手發現後,即時禮貌揮手示意表示不要拍照,但該名大叔沒有放下手機之餘,更顯露極為囂張的表情及用手指反指自己,而從動作中可見他是在表示「我係自己喺度自拍,唔得咩?」,香港人如此囂張的表現,令崔智友的助手立即用紙扇擋住她的臉,及嚇得正專心準備工作的崔智友及權相佑要即時走入大廈內迴避。

可能你會認為作為明星、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被舉機拍攝在所難免,一個巨星拒絕一個普通市民在旁拍照就是「大牌」,甚至擺「巨星架子」。但在旁的一位香港的工作人員亦幫理不幫親地說:「人哋韓國嘅文化唔係你話要影就要影,應該禮貌示意」。作為明星亦是人,當在一個沒有告知是一個需要被外界拍攝的場合活動或工作,捍衛自己的被拍權利亦無所不妥。而且在工作進行中或準備中的時候,演員不被外界騷擾,醞釀好自己所演的角色亦相當重要。

手機拍攝續漸成為部分人的樂趣,當發現有趣的事物,或許他拍攝過後都未必會放上社交網站分享,或者拍攝後,該圖片會留在手機中一直遭到置知不理的,香港人本住「有殺錯無放過」、「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的本性下,有理無理亦將之拍下,拍攝過程中只一心滿足自己,而忘記顧及被拍攝者的感受。

舉機拍攝在人與人爭執的情況下又會成為一種「手段」。在爭執過程中,會有人拿出手機拍向對方,表面上看似是想拍下事發、爭執經過,最大意義上就是想憑藉「舉手機」的這個行為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不退讓;亦意圖讓對方怯怕,因為對方的尊容被拍下,有機會被放上網作公審,有機會令對方非常麻煩。在爭執過程中,舉機拍攝的一方總會用極為自信、極為得戚的語氣跟對方說:「等我用手機影低先」,手機頓然變成了一種武器,用以威嚇對方;亦是一種手段,用以向對方展露自己的不畏懼。

從網絡上傳出了的多條由爭執一方拍攝上傳的影片中可見,「舉機拍攝」失去了本身真正意義,變成了一種復仇工具。拍攝真正意義是記錄事件真相,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交出來成為證據。如在2008年的美心港女事件中(連結:https://youtu.be/ugc6avklAhg),片段中舉機拍攝的港女與「美心MX」的燒味師傅爭執。片段上載後引起軒然大波,網民普遍認為港女態度過於囂張及有小事化大之嫌,反而遭到網民圍攻,而該名燒味師傅反而獲網民發起「一人一電郵給美心MX」,希望他不會受到今次事件而遭公司解僱。有時拍攝者目的可能是想將片段放上網,讓網民公審對方,但有時可能弄巧反拙,可見網民亦有精明之處,並非一面倒支持上載的一方。

試下放下手機、放下無禮、放下攻擊,多一份視野,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包容,世界其實有更多更美好的事物值得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