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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六四故事]黃漢光:我的六四故事

--黃漢光

一九八九年。那年我快十八歲,中五重讀生一名,只因中文不合格。重讀生活並不易過,壓力不比第一次會考少,背城借一的感覺濃厚。四月胡耀邦辭世之時,考試已是近在眉睫。開始的時侯,只當是一般內地新聞來看,雖然我也認為消息本質上並不尋常。到五月,事態己經向不能預知的領域前進。

五月二十日,星期六。父親當夜班後歸家,神色凝重;原來北京戒嚴了。我還記得父親當日的一句話:「李鵬也穿上中山裝來做公佈,大禍必然臨頭。」(註)

五月二十一日,我們一家上街遊行去;這是我家第一次參與遊行。當日的天氣炎熱並無損大家的愛國熱誠,一行人心情沉重地完成全程。當時可並不覺得自己成就了什麼。始終,人在香港,可以做的除了捐款和聲援之外並不多。之後的兩星期,在不絕的特別報告和新聞中渡過。

六月三日。那夜形勢已是一觸即發,電視上的消息都指向清場一途,大家的心情更形沉重。在那一夜,最後我並沒有堅持到底守在電視機前;一覺醒來,一切已經無可挽回。六四那一天,再一次的參加遊行,人流卻成了喪禮的行列。

半個月後,我帶著無所依靠、悲憤交雜的心情,離開香港到美國升學。可惜未竟全功,九三年回港重頭開始,營營役役至今已是十二年。

這十六年來,在外在港,我並沒有參加任何悼念活動。雖然沒有忘記,但潛意識地不想提起;無論如何,我一直沒有盡一個心存公義的人應負的責任:把記憶保存並繼續抗爭。可是,今年我會以行動悼念(雖然不是參加燭光晚會)。有此轉變,全因零三七一。

我想,說七一是八九民運的種所結的果,並不為過:沒有八九民運的先例,七一並不會因毓民一人大聲疾呼而成事。同時,七一的經驗告訴我們:如果只以成功的機會作為參與社會運動的考慮點,則基本法二十三條可能已經成為定局,言論自由滅亡。所以,我們的現在,欠八九民運很多很多。只是這點,悼念已是仍活著的我們最起碼要做的事。

註:李鵬穿西裝很常見,但穿中山裝,記憶中只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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