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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珍姐

我們都是珍姐

我們都是珍姐

前言:

也許「珍」字是「玉」字旁,並帶有「珍貴」、「珍惜」等含意吧。上一輩不少父母都愛為女兒配上「珍」字(周伯母便是一例)。

因此,今時今日,「珍姐」一詞並不罕見。至少,我便經常聽到周伯母的朋友及下屬,把她叫作「珍姐」。

但我們今天談的,並不是這個現象。

正文:

其實說穿了,我們都是珍姐。

什麼?你不知道誰是珍姐?那請你補看早幾天的好客之道吧!

儘管我在文中極盡挖苦之能事,儘管相關業界,尤其老闆們都在鏡頭前予以譴責,但傳媒們已經發現「珍姐」的問題其實是制度問題,並不能以「個人行為」作為解釋。

事實上,如果我們認真的仔細的觀察,必智發現「珍姐」現象其實無處不在。套用黃子華的經典:「搵食姐,犯法呀!」,簡而言之,夫所謂「珍姐」者不過是任何業界人員明知行內滿佈陋規不但視若無睹,為了生活他們甚至選擇「同謀共犯」。

如果大家認同這個基本定義,你必會發現其實不少香港人都是「珍姐」。

舉一個例子,當老師的,誰不知道現時的考試制度根本就是「殺人機器」,但問題是,我們關了房門後,依然繼續「劏客」。

「不要跟我說我沒有需要,那等一下吃飯的時候,你說我也沒有需要去吃,今天,我會把籃球都收起來,還叫你父母把電腦都鎖起來,其實我們沒有需要去玩的。你今天背的書不夠嘛!對不對?」

「反正我不劏,你也會自己找補習哥哥替你劏的,對不對?」

另一個例子,是中小企老闆們。

大業主又加租了,不得不減人工。時薪三十三,我咪要多賣幾件衫?!No Way!

「現在是你們欠著我的,不是我欠你們的,我給你吃、給你住,現在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是要還出來,人就是這樣子的,你花時間多做一下,有什麼所謂呢!」

「這個世界怎可能有免費午餐,我們不是做慈善,慈善我有做唷,汶川大地震我做了一萬零五百元啊。」

老闆不是福利官,不要用社會責任企業良心來壓我。

還有從事建築及樓宇買賣的朋友,跳層、發水樓、建築/實用面積的千差萬別、做市、食價,凡此種種,幾乎是明文的行規。

昧著良心的攝影師們、記者們、編輯們,為了搵食,你們用鏡頭用筆用鍵盤傷害過多少無辜的人?

更明顯的例子,當然包括前線當值的警員。

[hd.jpg] (為保私隱,姑刪其名)

制度暴力,莫過於此。

後記:

在恐怖的制度下,我們不單是珍姐,也是不敢發聲的旅客。

原文(附連結)

http://tommyjonk.xanga.com/730275508/%E6%88%91%E5%80%91%E9%83%BD%E6%9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