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朋友的電話,「旺角恆生銀行門口的阿叔部車被警察抬走了」,十萬個他媽的,阿叔一直都在那裏吃喝睡,那輛車屋是他的命根哪。
快馬趕到現場找阿叔,原來他的車屋被抬走已經是幾天前的事,不知道警察處理這種情況的辦事效率如何,只知自己來晚了,我怕車屋已身在堆填區。
阿叔說前幾天,食環在他的車屋上貼了張紙,要求他把東西清走,阿叔理解這應該是由於遭到恆生銀行投訴他阻吧﹗「佢地話我阻住佢,我已經推埋一邊啦(花糟邊)﹗」可是他們做事不說理,只要有人投訴,警察便會處理投訴個案,「協助投訴者,不協助被投訴者」,是他們一貫的處事方法。
到了第二天,食環的人來了,阿叔的人不在現場,卻在馬路另一邊食肆遙遙看著。隨著食環而來的,還有三部大車子,勞師動眾無非想清場。食環的人站在一邊,討論是否要拆屋,後來不知怎的沒有動手,但好戲在後頭,警察也來了,兩推人指手劃腳個多小時後,食環鬆人,警察動手,五六個人抬走阿叔的家,連帶他辛苦張羅的幾車貨,也被清走了,一馬路之隔的阿叔看在眼裏,可以想像那是怎樣的滋味,可是他又可以怎樣呢?
不斷發展的都市,一切事物和土地都成為可以買賣的,阿叔在城市一角找到他的生存空間,靠的是人棄我取,執拾鬧市內己被人們一早遺忘的物品,延續那還有一息尚存的生命,從中討點生活,那幾車執回來的都是他的「貨」,是他的財產;現在不僅他的家沒有了,財產也沒有了,原本只要他賣掉貨物就會有錢,現在他變成真正的窮;為求看起來整齊一統,所有東西都要靠邊站,為了那犯不著恆生銀行經營的十幾二十尺,阿叔賠上了他的所有,這樣子,公平嗎?
「我覺得係寶o既野,佢地覺得係垃圾。」阿叔無奈地說道。
在他創造的家,每片膠片,每件裝飾,都有他安放在該處的理由,他還能告訴你他貼的一幅穿梳機照片,是因為包含了他怎樣的世界觀;你看他東西執得整齊,天天上香,任憑眼前的朗豪坊怎樣堂皇,也敵不過一個一手經營的貼心的家。
他不甘領綜援,因為他要腳踏實地用他的一雙手打拼;他所需要的不多,只要每天賺夠一頓叉雞飯的價錢,出去賣一轉東西賺不夠嗎?再來兩轉三轉十轉,直至足夠他買一個飯盒。
「佢地玩我唔死o既,留得清山在,那怕冇柴燒?呢條係街唻架嘛,點會趕得到我走﹗」這個倔強的街頭戰士如是說。可是親手經營一個像樣的家,在資源緊拙之下,又怎會是三朝兩天就能成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