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是市民向城規會提出就「市區重建局石水渠街/慶雲街/景星街發展計劃草圖編號S/H5/URA2/1」(即藍屋社區項目)提出申述的最後期限。根據市建局及其執行者房協提出的「保育」方法,並不會真的把整個藍屋建築群(包括藍屋、灰屋、黃屋、橙屋和中間的空地)完整保存下來,而是把橙屋拆掉,並且要求所有建築物人去樓空,而剩下一個空殼,讓市建局和房協可以發展大型旅遊項目,搞下茶館醫館這些冷冰冰的博物館。市建局和房協也沒有做好社會影響評估,這些官僚部門只想到大型旅遊項目和行人專用區,卻忽視了這些發展對整個社區的破壞:灣仔石水渠街、慶雲街、景星街一帶由相連的單程路組成,有許多車房、五金行業(打鐵鋪)、搬運行業的小本經營商店,一旦有了行人專用區,他們的生計就會受到影響,然而在市建局和房協的發展方案卻看不到它們評估了這個影響。
9月21日早上9時50分左右,我們一行幾人,帶同數十份「藍屋社區保育小組」和其他個人或團體的申述書,準備向城規會提出申述,當我們到達城規會所在的北角政府合署樓下,拉開橫額等待記者時,很快就有一個第一太平洋戴維斯(北角政府合署的管理公司)的藍衣管理員TAM XXX Wing Brian (Staff #: 29XX51)來給我們一個下馬威,問我們去哪裡在做甚麼之類。我們說去城規會遞申述,這名TAM姓管理員竟然問我們預約了沒有!這是甚麼世界,人民去政府部門遞申述都要預約!?於是,有位朋友話:「城規會今日截申述,即係佢預約了我地啦!」10時左右,見等的差不多時候,於是我們走入去準備搭升降機上15樓城規會秘書處遞申述,豈料那TAM姓藍衣管理員和另一個白衣管理員褚X忠 (Staff #: 29XX17) 又來阻撓,話不准我們上去,而且態度十分惡劣。難道人民去向一個政府部門遞交申述,表達意見都要你管理員或者批?
搞了一輪,褚姓管理員走了上城規會又落返來,話帶我們上城規會,但要求我們放下橫額,唔畀帶橫額上去,我們話橫額係隨身物品,褚姓管理員又警告,話不准拉開橫額;上到15樓城規會秘書處,又話唔畀我地入去城規會秘書處,而明明那裡貼著一張開放時間,而那時就是開放時間。未幾,有一陳姓城規會秘書處出來,他跟我們說遞交申述的請入去,但係明明就係你的管理員唔畀我地入去喎,那陳姓職員打完場話,那管理員誤會了,以為我地會入去請願,規矩就係唔可以云云。我們向陳姓職員解釋現在的情況,根據城規會的規定,任何人士向城規會提申述,都要填一張編號為S6的表格,而且表格上面白紙黑字寫到明,「倘若未能提供所需資料,則委員會可把有關申述視為不曾提出論」,而我們手上有三十多份由不同人士和團體所遞交而填了表的申述,又有十多份未填表的申述,請問他們會如何處理?我不清楚這名陳姓職員是否真的不理解我們的問題,當我們多次重覆這十多份未填表的申述的提出者不在場,陳姓職員仍不停重覆教我地點樣填份表。
就是這份表,有組織者聽城規職員說一定要填而花了半天才能把它下載,有大學講師話比填申請研究資助的表更複雜,有街坊被嚇得卻步不敢入申述;在和陳姓職員交涉的過程中,上文提及的TAM姓藍衣管理員推開正在現場拍攝的錄影力量的當實習的同學,有朋友聽見管理員甚至想叫警民關係科上來。如果阿陳姓職員係甚麼也不知道的話,他應該叫他的上司來答我們,在我們再三要求下,過了差不多二十分鐘,才有一名城規會秘書處城市規劃師吳劍偉出來。
「藍屋社區保育小組」的發言人陳達義向城規會秘書處城市規劃師吳劍偉遞交那疊申述,重申了小組的立場,並就是否需要填表這件事詢問吳劍偉。吳劍偉說:表格並非必須,只要在申述書中清楚地交代和解釋了自己的立場,並提出建議,該份申述亦會被視作有效的申述,而所有提出申述的人亦會在稍後的日子收到邀請,到城規會對申述進行聆訊。在場人士聽見吳劍偉謂填表並非必須,則促請政府把那些嚇人的表格修訂。我們要到十時四十分才離開城規會,原本十多分鐘就可做完的遞交申述,又因為各級官僚的特別「關心」而多花了差不多半小時,還未計大家在網上找尋和下載政府文件所花的數天時間,難道這就是一個鼓勵參與的公民社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