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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之後的不是意外

意外之後的不是意外

近年,中國發生了很多特大災難。當中,有的是天災,如汶川地震;有的是人禍,如上海教師公寓大火,而對國情有一定認知者,大概可以再將之細分為意料之內必然會發生的事,如各地的礦難和意料之外突如其來的事,如吉林化工廠爆炸引致苯流入松花江事件。

然而,當我們細心分析的時候,必會發現那些所謂特大事件的意外成分其實不高--真正來自無法避免或防禦的天災其實不多,反之,更多的是有跡可尋早應加強防範之事。

也許有些「理性」的朋友會認為,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沒有人會預見意外,而國家亦為此制訂一系列法例。就以國務院安委會轄下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網站內所見,各項相關的大小法規其實不缺。(見下圖)

而事實上,國家高層領導人亦不時高調地要求下屬防範意外發生,例如剛剛在七月二十三日,中新網才發表了一則近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温家宝作出批示的新聞,內容是針對七月二十二河南信陽市境內一輛嚴重超載的客車突然自燃引致四十一人死亡的事件。

因此,今次溫州高鐵(動車)出事,壓根兒是沒人想見到的意外。何況上海鐵路局的高層亦已遭處分,網民不應對政府有不設實際的期望,憤怒等負面情緒更是於事無補。

只是時間人物地點的問題

對於上述看法,我不敢苟同。

因為,上述的所謂理據根本無法完滿地解釋為何中國總是不停發生「特大事故」。

就以今次溫州事件為例,表面看來觸發點是天災(據報是雷擊,但真實性成疑),但其他保護裝置呢?為何都突然失效了?定還是一開始時安全系數定得不夠高,根本不足以應付「突發事件」?

值得再跟進的是,對上一次安全檢查是什麼時候做的,內容包括什麼? 有關報告現在到底在哪裡?
事故後的搶救工作是否依足程序去做? 挖洞埋車是不是既定的程序? 危機處理的程序手冊有沒有定期更新? 追尾事故的應變是否早已預定?

若果上述問題沒有人可以馬上回答,便明顯是鐵路領導層的問題了。如果不知道鐵路領導層是否有足夠能力處理有關意外事故,中央高層便責無旁貸。

誰都知道,單憑白紙黑字的典章制度,根本不可能保障人民的安全,更何況在人治色彩濃厚的社會,若有關人員不遵循所謂法規,再多的保障也不過是空言。

而一樁又一樁的特大事故的差別,不過是時間人物和地點而已。

更大的問題是態度

鐵路部的官員說,中國的高鐵系統只有不足十年的歷史,錯誤難免。但為什麼日本的高鐵自從接近半世紀前面世以來,從未發生任何事故?當時的科技明顯不及今天先進的啊!

其實答案很簡單:一切都是態度問題!!!!!

意外之後首要處理的是人的生命是無容置疑的,而盡快令眾人的生活回到事件前的原狀亦是無可厚非的選擇,但先決的條件是必須肯定短期內不可有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而事故後的徹查則是提供相關數據及資料避免日後犯上同類錯誤。

因此,負責任的政府當局會花費大量資源重覆調查及分析事故之成因和改善方法。(當然,受害者亦可因應調查結果而向相關人士問責和索償!)

不過,就我們多年耳聞目睹的經驗累積所得,正如本文標題所言:意外之後的不是意外!!

事前邊緣化所有異見(不論有理沒理有據無據),直到事態已發展到十分惡劣之時便封鎖消息,再強迫受害者及家屬接受相關人士開出的「條件」,如果仍有人不服要求當局公報真相的話便以各種行政司法甚至非法方式加以阻撓。

類似上述的公式一直是中共近年處理特大事故的獨步單方,舉例說趙連海及艾未未在三聚氰胺事件及汶川地震事件中所受的壓力。

結果,人命損失了,該學懂的教訓卻一直懸在半空。試問在這種環境生活的人,又怎會學懂如何趨吉避凶?

後記:

若中共真的是自稱的「以民為本」,「公報溫州事件死傷者及失蹤者名單」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應該是公報事件前後的系統檢查結果,以平息民間的質疑。

延伸閱讀:

死於麻木不仁
Kursk: 中國本身就是溫州那輛高鐵

原文(含有關連結)
http://tommyjonk.xanga.com/753463760/%E6%84%8F%E5%A4%96%E4%B9%8B%E5%B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