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民政局長曾姿雯5月11日於高雄市議會的會議中透露了「陽光註記」的計劃,當時預計年底實施,但高雄市政府昨日宣布,下周三(20日)起就受理相關申請,同志可透過戶役政系統在所內註記的功能,讓同志在登記結婚時,將同性伴侶註記為伴侶。
高雄市民可於5月20日的上午8時起,到高雄市37個戶政事務所登記,兩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且僅限於設籍高雄市的同志才可辦理。若日後分手或換了伴侶,也可到戶政事務所刪除伴侶名份,或更改註記,費用全免。不過,由於按照《民法》規定,在婚姻關係上是一男一女,所以「陽光註記」不具法律效力,日後也不能依此主張分遺產,註記也不會出現在戶籍謄本、身分證等書面文件上。然而,如果辦妥註記同志肯再加簽「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日後醫療院所、法院、警察機關,可透過此向戶政系統查詢,以防因疾病等因素要開刀,卻臨時找不到親人簽手術同意書等醫療延誤事件。
資料整理:Mo(女同學社 x G點電視義工)
資料來源:
<創全國先例 高雄開放同志伴侶註記>|蘋果台灣
<全台首例!高雄市彩虹高掛 20日開放「同性伴侶」註記>|ETtoday
<全國首例 高雄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中時電子報